当前位置:笔趣小说网>其他类型>狂飙:我的小弟有点多> 第2章 爱吃鸭子的食尸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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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吃鸭子的食尸鬼(1 / 1)

沈万成今天的这头猪并不大。

因为内脏,猪头,猪颈什么的都没拿,总共也就220斤。

平均每斤猪肉他也就能够赚8毛钱。

所以他今天的收益是176块。

事实上还不止,其实他赚了181块。

现在猪肉的价格太便宜了。

毕竟还是1999年。

这也差不多是他每一天的收入水平。

算起来他一个月也能赚个5000多块。

可是卫生费220,摊位费1000,再加上自己平时的生活费,大概是600块,还有其他零零总总,水费电费买衣服之类的。

他一个月差不多要花掉2000块钱。

所以之前的那3万块钱是他整整一年的储蓄。

相较于普通人一个月一千多的工资他这收入算是不错的了。

他不管怎么说,好歹也是个生意人。

把一整头猪全部卖完以后,他提着一小节猪脚,准备回家了。

到了菜场门口,他把这一小节猪脚交给了高启强。

“阿强这一节猪脚给你,听说你喜欢吃猪脚面,你自己回家煮,总比去店里面吃实惠。

算是抵了你昨天送给我的那条鲫鱼吧。”

有一说一,这个高启强是真的会做人。

整个菜市场里面那些长的五大三粗的,有一把子力气的人几乎都在他这里受到过一些恩惠。

他除了巴结高家兄弟以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他这个鱼档的位置,10年没变过的原因。

毕竟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

沈万成,虽然在这个菜市场,做猪肉佬也不过是一年多的时间。

但是那个高大的体型,强壮的力量,也足以让高启强送出几条小鲫鱼的。

“哎呀,不用不用,你这么客气干什么?

那几条小鲫鱼不值钱的,而且卖不出去很快就会死的,死鱼就不更值钱了。”

高启强摆了摆手,不想要。

其实只要是买过活鱼的人都知道鲫鱼这东西,它是出了名的耐活呀。

别说氧在水里面给它通氧气了,哪怕不通氧气,它也是天内不会死的。

甚至是脱离了水面,都可能活半天,只要没有太阳暴晒,没有被流浪猫狗捡走。

高启强一个卖鱼的,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些呢?

“强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礼尚往来嘛,拿着吧,无论是做猪脚面还是炖个黄豆什么的,都很不错的。

满满的胶原蛋白呀,吃的多了以后,强哥你这张脸还能变成20岁的样子。”

沈万成也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反正是高启强先开始胡说八道的。

“那我就收下了,一眨眼就30多了,脸上皱纹都长出来了,老喽!”

高启强笑眯眯地接过了这一节猪脚。

这也算是见到回头肉了。

之前送出去的那些,顶多就是帮他说了一句话,从来没有说送回东西给他的。

还是沈万成这小子懂事儿呀。

这个朋友能处。

“那我就先回去了,我连肉都卖光了,祝你生意兴隆。”

“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快过年了,大家都喜欢听两句吉利的话。

特别是做生意的。

有时候就喜欢有个好彩头。

比如说早上开门,扫地是第1件事儿。

但是早上开门的扫地是从外往里扫,然后把垃圾留着不拿出去倒,一直要等到晚上关门了以后,再把这些垃圾拿出去倒。

这个就叫做招财。

不能说是迷信吧,至少也是一个习惯。

“等等,小沈啊。”

“强哥,叫我阿成就好了,叫小沈有点疏远了。”

“那好阿成啊,你等一下,你也说了礼尚往来嘛,来而不往,非礼也,这里有一节鱼肚,是花鲢的,几乎没有刺,而且非常新鲜,你拿回去红烧或者炖个汤什么的都可以。”

高启强拿了一节鱼肚出来,放在一个塑料袋里,递给了他。

“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这人吃鱼就怕刺,所以最喜欢吃鱼肚上这一块肉了。”

沈万成上手以后发现这一块鱼肉,少说也有一斤半。

虽然花鲢没有猪肉那么值钱,不过好歹也是一份心意。

花鲢这个东西就是包头鱼,最贵的就是那个鱼头。

一般是用来做剁椒鱼头或者是鱼头煲。

当然在京海市吃剁椒鱼头的人还是挺少的,那玩意儿太辣了。

所以一般吃的都是鱼头豆腐煲。

但是对于普通人,特别是手里没几个钱的,那显然是鱼身子最实惠了,毕竟全是肉啊。

“走了,明天见,强哥。”

沈万成拎着鱼肉,然后在旁边买了6只杀好的白条鸭,以及一碗叉烧饭,还加了一个糖心煎蛋。

说起这个,白家的六兄弟,他们的饮食习惯还真是奇怪呀。

他们喜欢吃生的。

一般人要是抱着一只刚杀好的鸡鸭在那里活啃,就算没有感觉到恶心,那也会消化不良,甚至有可能因为细菌的关系食物中毒。

但是白家这六兄弟就不一样了。

今天一大早就已经吃过了,每人一只刚刚杀好的白条鸭,至于为什么不是鸡,因为鸡比鸭贵。

他们6个是从头到脚全部吃下去了,连骨头都没有放过,咔咔的啃,牙口比狗还好。

可是把沈万成给羡慕了。

回到家以后,那个小小的工人宿舍,里面就有白家六兄弟。

他们的面相,甚至可以把小孩子吓哭。

非常的凶。

就像那些电影电视里面的职业反派一样。

“领主大人!”

白家六兄弟发出低沉的嗓音,异口同声的说道。

要不是隔壁的人都已经搬走了,就这一嗓子,估计能把人给吓的。

“都说了以后要叫我老板,不要叫我领主,我不是死亡领主。”

死亡领主是不死一族的最高统治者。

因为金手指的关系,这些不死族的都以为他是死亡领主,是他们的统治者。

“好的老板。”

“下次别叫错了,再叫错的话,一天没肉吃。”

“……”

白家六兄弟立马就不敢说话了,生怕一说错,第2天就没东西吃。

一脸凶相的人,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自己。

那场面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行了,别装可怜了,拿去吃吧。”

沈万成,把6只刚刚屠宰好的白条鸭,一人一只分给了他们。

白家六兄弟就这样抱着鸭子开始啃。

虽然说这鸭子杀好以后用水稍微冲了一下,但的确不怎么干净,连毛都还没有退的很干净,需要自己另外再处理一下的。

但是他们不在乎,因为这是原味儿。

鸭子就是要有鸭味儿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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