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槐宇听到这里,想到抱起来瘦瘦巴巴的姜桉,心里有些酸酸的。很是心疼。
刘哥似乎不在意左槐宇说不说话,他又接着开口:“不过姜桉那小孩虽然智力不足,但很乖巧,人也长得好看,父亲和母亲的优点全继承了。”
他说到这里,突然哈哈一笑,“每次见到姜桉啊,我都在想,这怎么能长得这么俊呢?要不是个男的啊,我都想让他做我儿媳妇了,虽然傻了点,但放在家里看着就赏心悦目,哈哈哈!”
左槐宇听到这里,想到第一次见到姜桉的时候,那会儿姜桉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而且那衣服款式都丑到爆炸,但他的脸硬是让那衣服看起来好看很多。
重点是,他上辈子名下也有很多家娱乐公司,周围全部都是长得很漂亮和帅气的人,按道理他应该免疫力,可见到姜桉的时候,他还是被惊艳到了。
接着两人又聊了一些其他的,其中聊到了刘哥的女儿结婚,陪嫁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左槐宇无聊的听着刘哥说,突然刘哥的声音小了下来。
“小宇啊,我看你这人还不错,我和你说,将来你要是结婚了要买什么自行车这些啊,没有票的话可以去黑市。”
左槐宇听到这里来了兴趣,但面上不动声色的套话:“黑市?”
刘哥这人也是个藏不住话都人,被左槐宇三言两语的就全部套了黑市的全部信息,包括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开始,里面有些什么东西等等。
时间在两人的交谈中慢慢的走过了,目的地到了。左槐宇和其他人打招呼道别后就走了。
其实现在已经改革开放了,已经允许个体户的存在了,按道理来说黑市已经不存在了,但粮票还没取消,一些东西比如自行车这些还是需要票才能买到,所以黑市还继续存在。
左槐宇要卖的是粮票,他只能去黑市里面的地下钱庄。在和刘哥的交谈中,他了解到黑市要在晚上才有,所以他打算到处逛一下。
他看着两边的街道,发现虽然改革开放了,但是个体户还是少得可怜的。
人们买东西主要还是要去供销社和百货大楼,但百货大楼一般东西都比较贵,所以大多数人都是去供销社,当然了也还是需要票和钱一起。
城里和村里完全不一样,这里不但有电影院还有歌厅,一些人穿着也很时髦。街上虽然汽车之类的很少,但自行车还是有一定数量的。
他看着眼前挤满人的供销社,他嘴角抽了抽,看来并不是这个年代没有钱,而是他们村里没有钱。他突然就不想进去了,但中国人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那就是来都来了,同样的他也不例外。
等排队进去之后,他发现这个供销社还蛮大的,什么东西都有。逛了一圈后给姜桉买了一点大白兔奶糖和一些饼干就出去了。
时间还早,他准备去百货大楼看一看。百货大楼基本都是外国人注资开的,所以看起来会更加高端,里的的东西也更加昂贵,同时也有很多奢侈品。
他到处逛了逛,到了卖衣服的地方时,他在橱窗里看见了一件粉白相间的衬衫短袖,他一眼就觉得这件衬衫很适合姜桉。
姜桉的皮肤白,穿着肯定很好看,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姜桉穿着的模样,鬼使神差的他就买了下来,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衬衫已经在手里了。
左槐宇看着手里全都是给姜桉买的东西,他突然发现他好像栽了。但想到姜桉每次都甜甜的叫他哥哥时,他又觉得栽得心甘情愿。
他打算去卖书的地方买一点带图画的小人书给姜桉打发时间,结果刚进书店就被人叫住。他转头一看,是一群少年少女。
左槐宇看他们的穿着打扮还有手里拿的东西,猜想这群人应该是附近大学的学生。
就在他疑惑的看向他们时,一个长相俊俏的少年从里面站出来,语气高傲的说:“你不认识我吗?来城里怎么不去我家?”
左槐宇看着他,脑海中关于他的记忆也涌现了出来,这少年叫曾明文,比他小一岁。
曾明文是左建国妹妹左秀琴的孩子,左秀琴因为长得漂亮嫁给了城里一个工厂技术员曾德,随着城里人对乡下人越来越鄙夷和不屑,左秀琴夫妇俩也渐渐对左建国一家看不起。
她生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最小的一个就是曾明文,高考恢复后,曾明文是第二批考上大学的,而他的哥哥曾明行是第一批考入大学的。
一家人出了两个大学生,一时之间左秀琴可谓是在槐树村人面前自带优越感,更加瞧不上左建国了,逢年过节都不愿意去左建国家了 。
因为左秀琴夫妇俩的做法,她的两个儿子也对左建国这个舅舅看不上,同时也看不上左槐宇两兄弟,每次遇见他俩都要出声嘲讽一番,从而得到一些优越感。
左槐宇看着眼前这位用鼻孔看他的人,瞬间觉得无语,怎么原主家的极品亲戚这么多。
左槐宇不想理他,装作没听见,转身就想走,结果一个穿着白色碎花裙的女孩拦住了他。
他疑惑的看着面前这女孩,面无表情的出声道:“请问有事吗?”
接着就见那女孩脸色有些红,支支吾吾的小声说:“那个……你……有没有结婚啊?”
左槐宇心底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时代还有如此胆大的女孩子,他露出一个笑容说:“抱歉,我有未婚妻了。并且我很喜欢我未婚妻。”
那女孩见左槐宇说到自己未婚妻的时候,眼睛里满是爱意,顿时就非常不好意思。女孩脸更红了,结结巴巴的说:“对……对不起,打扰了!”说完就跑了。
他看那女孩走后,便也准备走了,结果听到了一道嘲讽的声音,“果然乡巴佬就是得配土狗!”
这话一出可谓是碰到左槐宇的逆鳞了,他转身看向曾明文,“那你是什么品种的洋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