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占龙的右手被绷带裹了好几层,右胳膊还扎著橡胶绳,稍稍止住血后,医生在他胸前绑了一个吊带,托住受伤的手。
洞里有两张木椅,是用砍伐来的木头、打造的,还算结实。
椅子被民警搬出来,放在洞口的位置,四名刑警将马占龙按在椅子里,站在他的身后。
杨锦文没有坐在椅子里,而是让给了冯小菜,因为她需要记录。
除此之外,搞宣传的民警关掉了摄像机,改用相机拍摄,争取把几个有功的刑警记录下来,之后宣传要用。
这会儿,马占龙的身边,刑警、公安等各单位的警务人员,围了里三层、外三层。
当然,这也是为了给宣传民警拍照用的,审讯开始,这些人都得远离。
等人散开后,杨锦文居高临下地盯著马占龙。
「怎么样?」
马占龙打了止疼剂,身上的伤没那么疼了,他脸色惨白地笑笑:「聊聊呗,我在这山里待了三年,每两个月下一次山,总共也就下山十来次,早就想找人说说话了。」
「你们有几个人?」
「你们不是知道吗?」
「别那么多废话,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段宏宇指著他的脸,「还真以为是跟你聊天呢?」
「你这么讲的话,那咱们就没办法聊了。」马占龙嬉皮笑脸地看了他一眼,「反正我也是一个死,对不对?那句老话是怎么说来著……」
杨锦文替他说出了口:「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对,没错,还是这位警官明事理。」
「你他妈的……」段宏宇想要给他两下。
杨锦文摆摆手:「说吧,你们有几个人?」
马占龙笑道:「警官,给一根烟呗,我的烟昨天就抽完了,刚才我就想著问你要的,馋死我了。」
杨锦文看了看他右手的伤口,血水还在往外渗,将纱布染得殷红。
姚卫华将兜里的中华香烟掏出来,抽出一支后,点燃,递给马占龙。
马占龙重重一点头:「讲究,是能和你们聊聊,你们尊重我,我也尊重你们。」
他接过烟,吸了两大口后,像是比止疼剂还管用,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他吐出一缕烟:「我先问一个问题,你们是怎么查到我们的?」
段宏宇推了一下他的脑袋:「废话那么多,你是不是打算拖延时间?瞧瞧你的手,再不治,就得废了。
赶紧回答问题,我们带你下山,去医院治疗,知道吧?」
杨锦文瞥了一眼段宏宇,后者看见他的眼神,抿抿嘴,没再说话。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道理,你懂吧?如果你真想知道我们查到你们的,你先把事情交代了,等你治好伤之后,我们再聊。」
「可以,我信你。」马占龙显得很爽快,他接著刚才的问题,回答道:「我们有四个人……」
「那四个人?」
「我嘛,还有被你们打死的那个……」
「他叫什么名字?」
「高云。」
这和身份证上的名字能够对上,名叫高云,籍贯在滇省、西双市、红河乡。
「其他两个人呢?」
「一个叫朱马,他是主事儿的,还有一个叫张超,他们三是同乡。」
「朱马和张超去哪里了?」
「下山了,前天下的山。」
「下山去干什么?」
马占龙吸了一口烟后,咳嗽了两声:「杀了人嘛,得跑啊,所以朱马想著先把货卖了,还有那两个女的,也得处理掉。」
「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卖了吧。」
「朱马和张超去的什么地方?准备在哪里卖货?卖给谁?还有那两个女孩,他准备卖去什么地方?你仔细说说看?」
「我只知道朱马去的是永宁县,找一个叫陶大鹏的贩子,这家伙也是贩卖野生动物的,是在县城的农贸市场,开了一个腊肉铺子。
至于朱马准备将那两个女孩卖去哪里,他叫我不要管。」
段宏宇想要插话,但杨锦文先问出口:「朱马和张超为什么要去永宁县?你们贩卖野生动物,不都是去仁和镇?」
马占龙笑了笑:「警官,卖货是一回事儿,但卖那两个女的,肯定不敢去仁和镇啊,这几个人都是川省那边过来的,肯定是要去滇省嘛。」
杨锦文并不是多此一问,而是担心朱马和张超发现仁和镇出现意外情况,打听到他们的买家向学东被公安抓了。
如果是这样,朱马和张超,会不会是借著卖货的理由,两个人下山逃窜了,根本没告诉马占龙和高云。
于是,杨锦文开始诈他:「马占龙,朱马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就今天。」
「你确定?」
「他临走之前是这么说的。」
「他下山之后,是开车走的?」
「对,朱马有一辆皮卡。」
「从哪里下山的?」
「从东边下去,下面有一段土路,通往永宁县,朱马都是把车藏在土路的旁边,那里几乎没人去。」
「知不知道他们要把那两个女孩带去哪里?」
「我刚说了,我不知道,我对朱马认识的那些人不熟。」
「除了两个女孩,另外三个人呢?」
「杀了呗。」马占龙回答的轻描淡写,表情看著无所谓,其实心里还是很害怕的。
杨锦文眼神显得非常锐利,手指还下意识地弯曲了一下:「怎么杀的?你把事情从头说一遍。」
马占龙看向右上方:「几号来著?」
「八号。」
「对,好像是八号,我一直待在山里,不太记得时间。那天早上,我和朱马像往常那样去山里打猎。
冬天嘛,山里的猎物很少,其实不是打猎的时候,不过,我们每次打猎都得先熟悉情况。
最近一年,这片山里的畜生少了许多,很多都被我们打了,有的畜生是害怕跑了,所以我们想著,得换个地方,我和朱马就去了老鹰林,准备顺著那片山,去大梁山附近看看。
对了,我们还带著欢欢……」
「欢欢是谁?」
「狗啊,我们养的一条狗,黑毛狗。」
杨锦文想起了在老鹰岭发现的狗脚印:「你继续说。」
「中午的时候吧,我们到达了老鹰岭那处猎屋附近,欢欢出来就很高兴,这条狗我们养了三年,还帮我们打猎呢……」
说到这里,马占龙咬了咬牙:「事情就出在这儿,当时,欢欢穿过林子,很兴奋地跑著,我以为它肯定是发现猎物了,我就提著枪,小心翼翼地跟过去。
谁知道,接近那处窝棚的时候,枪就响了。
突然听见枪声,那就是说,山里有人。
我跑过去一瞧,欢欢倒在地上,窝棚附近站著五个人,对,五个人。
其中一个人,手上端著枪,还一脸笑嘻嘻,说他打中了……
艸他妈的,他们还有脸笑,开了一枪不说,还向欢欢打了第二枪,我哪里忍得住!
我直接就开干,艸他妈的,我就是一个暴脾气,欢欢是我从一个村民手里买来的,养了三年,情同手足啊!
真的,没开玩笑,在我眼里,这条狗就是比人命贵!
我抬枪就打,把开枪的那个人打倒在地,这时候,朱马也过来了,他是在窝棚的东南方向,他没留意,以为是对方跟我们火并,也开了几枪。
当时,还有一个人趴在远处,他妈的!让他跑了,我琢磨就是这个人报的警,你们公安才找来的。」
马占龙顿了顿,眼里都是恨意,咬牙切齿的。
冯小菜拿出照片,让他辨认:「你仔细看看,你打中的是谁?」
马占龙指了指其中一张照片:「就是他。」
杨锦文点点头,照片上的人就是郑莫生。
「你继续说。」
马占龙继续道:「这家伙没死,我们把他丢到老鹰岭北边的悬崖下面,你们去找的话,不一定找得到,那边狼多。
我们控制了另外四个人,这才知道他们都是大学生,进山来探险的,几把!就是打猎,跟我们没什么区别,探险还带著枪?
死了人,没办法,我们只能用绳子把这四个人给捆住,带回了这边……
该说不说,在山里待久了,突然遇到两个女大学生,谁忍得住嘛。
老高是忍得住,这家伙不是男人,反正我是没忍住,别看朱马老实,他其实也是一个样的,还有张超。
反正干了该干的事情,就这个时候,有一个小子挣脱绳子,跑了,老高没把人看住。
没办法,我和朱马就追,他没追上,没我有本事,我就一路追到一片林子外面,一枪就把人给打中了。
这小子还挺行,挣扎著往前跑,掉去悬崖下面,我绕过去,一瞧,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肯定是死,我也就没管。
回来之后,我把这事儿给朱马一说,我们几个想著,干脆把人都弄死算求,于是,另外一个男的,就被我们杀了嘛。
他妈的男人不能留,咋咋呼呼的……
那两个女的就先留著,毕竟嘛……是吧?」
马占龙看了看站在他身旁、一直盯著他的刑警们,几十双眼睛像是要喷出火来。
杨锦文问道:「尸体怎么处理的?」
马占龙向林子里抬抬下巴:「那儿呢,跟欢欢埋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