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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这东西我要了(1 / 1)

先是淡淡的香水味扑面,一句蹩脚的洋文先飘了出来,紧接着走出来一老一少。

“哦,我亲爱的马先生,你的酒店各方面都可以成为完美!”

老的金发碧眼,是个洋人,少的二十出头,穿着得体的衬衫,笑得一脸春风。

陈江迈出去的脚硬生生收了回来,眼睛倏地亮了。

这人他认识!

他就是金骏酒店的太子爷,后来在省城呼风唤雨的大老板,马洪乐!

这小子年轻时候可是出了名的爱猎奇,嘴刁得很。

机会来了。

陈江把桶往地上一顿,发出一声闷响,大半个身子故意侧过去,把那桶里的东西亮了出来。

“既然金骏酒店庙大欺客,那这上好的海珍我就只好拿去喂猪了。可惜了这一桶刚出水的极品海鸡脚哟。”

这一嗓子刚好钻进马洪乐的耳朵里。

正跟洋人比划手势的马洪乐脚步一顿,目光顺着声音就落在了那个红桶上。

那油头经理一看太子爷停下了,吓得魂飞魄散,狠狠瞪了陈江一眼,压低声音骂道。

“你他妈找死是不是?还没滚?”

说完,转过脸就像变戏法似的换上了谄媚的笑,在那位洋客人面前点头哈腰。

陈江理都没理他,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马洪乐。

马洪乐几步走上前来,也不嫌脏,蹲下身子,伸出修长的手指在那一团团黑褐色的东西上拨弄了两下。

那一瞬间,他眼睛里闪过惊喜。

“海鸡脚?”

他抬起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穿着破旧却一身匪气的年轻人。

“同志,这是你挖的?”

陈江擦了一把额头上流下来的汗,往旁边的屋檐下挪了两步,避开那毒辣的日头。

“昨儿个拿命从孤岛礁石缝里抠出来的。本想着金骏是咱们县最好的馆子,应该识货,没成想……”

他瞥了一眼那个正冒冷汗的经理,嘴角勾起一抹嘲讽。

“差点被当成垃圾扔出去。”

马洪乐是个聪明人,一听这话音,再看经理那惨白的脸色,心里就跟明镜似的。

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笑着对身边的洋人用英语说了句什么,那是解释这是一种顶级的海鲜食材。

洋人那一双蓝眼睛顿时也亮了,连连点头,嘴里不停冒着Wonderful。

马洪乐转过头,脸上的笑容更盛。

“这东西我要了。这位兄弟,开个价?”

陈江心里那块石头算是落了地。

他其实并不清楚这年头海鸡脚的具体市价,但他清楚几十年后这玩意的身价。

在欧洲,那是按个卖的,比黄金也差不了多少。

赌一把。

他靠在墙柱子上,伸出五根手指,又翻了一番。

“五斤二两,我不跟你来虚的。一斤二十,这一桶算你一百整。少一分免谈。”

听到这一百块的报价,旁边的经理倒吸一口凉气,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一百?你穷疯了吧!抢劫啊!”

在这个工人工资普遍只有几十块的年代,一百块,那就是一笔巨款。

陈江根本不看那个跳梁小丑,目光直视着马洪乐,眼神笃定。

“这东西在国外值多少,马少爷应该比我清楚。这也就是在咱们这小县城,换了大城市,翻倍都有人抢。”

他在赌,赌马洪乐的眼界,也赌这个富二代的爽快。

果然。

马洪乐只是微微挑了挑眉,连价都没还。

他直接从兜里掏出一叠崭新的大团结,数也没数,递了过来。

“爽快!我就喜欢跟爽快人打交道。”

“张经理,带这位兄弟去财务那把桶腾出来洗干净,另外,再拿两包红塔山给这位兄弟解解乏。”

陈江接过那厚厚的一沓钱。

这第一桶金,算是稳稳当当地落袋了。

……

出了酒店大门,陈江觉得外头的日头都没那么毒了。

兜里揣着一百多块巨款,走起路来都带着风。

他先去了供销社门口的成衣摊子。

那些花花绿绿的的确良、棉布衣裳,看得人眼花缭乱。

陈江也不抠搜,大手一挥,给爹娘、伯父伯母、妹妹,甚至连那个还没断奶的小妮,都一人扯了一块布料或者买了成衣。

大宝那小子皮实,费裤子,陈江特意给他挑了两条结实的咔叽布裤子。

东西大包小包提了一手。

路过街角的糕点铺子时,一股甜腻的香气钻进鼻孔。

陈江脚底下一顿。

那是面茶糕的味道。

记忆深处,吴雅梅那是极爱吃甜食的。

可自从嫁到陈家,别说吃糕点,连红糖水都没喝过几回。

上辈子她病重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再吃一口热乎的面茶糕,可那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等陈江赚到钱想买给她吃的时候,人已经没了。

那一块面茶糕,成了他心里永远过不去的一道坎。

陈江深吸了一口气,压下眼底泛起的那股酸涩。

“老板,来一块面茶糕,要最新鲜的,多放点芝麻。”

他小心翼翼地把那块用油纸包得四四方方的糕点揣进贴身的衣兜里。

这东西金贵,不能压碎了。

等晚上孩子们都睡了,再拿出来给她个惊喜。

想到吴雅梅见到这糕点时可能会露出的那种既惊讶又心疼钱的小表情,陈江那布满风霜的嘴角,忍不住往上扬了扬。

沿着长街一路往回走,布店还没找着,鼻子里先灌进来一路的香气。

大排档隔壁,一口敞口大铁锅架得老高,里头黑砂翻滚,铲子哗啦哗啦炒得正欢。

焦糖裹着板栗的甜香,霸道地往人天灵盖里钻。

老太太就好这一口。

上辈子奶奶临走前牙口不好,就想吃口又糯又甜的糖炒栗子,可那时候陈江还在外头躲债,等回来时,坟头草都半尺高了。

陈江吞了口唾沫,手已经伸进了兜里,摸到了那几张热乎的大团结。

刚要掏钱,动作却僵住了。

坏了,没带饭盒。

老太太嘴刁,吃到皮软的准得数落半天。

罢了,下回带个搪瓷缸子来,装满实实在在的一大罐。

陈江把手抽出来,狠狠吸了两口香气,算是过了干瘾,转身钻进了熙熙攘攘的人流。

县城的路跟迷宫似的,他在街面上转了两圈,愣是没瞅见布店的招牌。

拉住个路过的老头一问,才晓得那国营布店藏在一条不起眼的青石板巷子里。

店面不大,门槛都被踩得凹进去一块,里头昏沉沉的,飘着股棉絮和染料混杂的味道。

柜台后面,营业员正低头纳鞋底,眼皮都没抬。

“深蓝的,深灰的薄棉布,各扯两米。”

陈江也不废话,那是出门前吴雅梅千叮咛万嘱咐的。

这颜色耐脏,下地干活、出海打鱼都经造。

剪刀咔嚓咔嚓两下,两卷灰扑扑的布料甩在了柜台上。

陈江伸手去拿,目光却被旁边货架上一抹亮色死死拽住。

那是一匹鹅黄色的的确良,上头印着细碎的小白花,在这个满眼黑蓝灰的年代,鲜亮得像是把春天的日头剪下来了一块。

的确良,洋气名儿叫涤纶。不皱、干得快、颜色鲜,是这年头大姑娘小媳妇眼里的软黄金。

陈江脑子里不知怎么的,就浮现出吴雅梅那张常年被海风吹得有些粗糙的脸。

嫁给他这么些年,她身上那件灰褂子洗得都发白了,袖口补丁摞补丁。二十出头的年纪,活得像个四十岁的黄脸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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