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小说网>都市言情>七零北大荒:我能看见万物词条> 第199章小寡妇的靠山也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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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小寡妇的靠山也挺硬(1 / 1)

看孟大宝一脸认真的样子,李学军后退两步,一脸戒备。

“别跟我扯犊子,我不帮忙,没钱。”

旁边几个人看李学军这样,都笑了。

孟大宝爱占小便宜,大家都知道,但是,没人讨厌他,这家伙属于占点小便宜以后能把心给你那种,所以,最后吃亏的还是他,而且心甘情愿。

李学军也就是装装样子,到最后谁的忙他没帮。

孟大宝没生气,把一包皱巴巴的不知道放了多长时间的大生产递过去:“不白让你帮忙。”

李学军看着皱巴巴的香烟咧咧嘴,一脸嫌弃,自己掏出一根,剩下的给了孟大宝,

这小子太抠门了,这几天没少发钱,他还舍不得花钱买烟,这盒烟少说放了一个月了。

李学军被他扯去外面,风中带着花香,甜丝丝的。

“我想给我娘接过来,在团结村落户,

你跟我去一趟咋样。

我后爹总打她,我把钱寄回去她也花不到。”

“我当初来的时候没想过以后能咋样,就寻思着以后不给他添乱就行了,

谁知道还能出息。”

孟大宝转头,抹了一把眼泪。

李学军伸手拍拍他肩膀,

“行,你定时间,我这边把手里事情处理下,咱们两个出发,团结村那边问题不大。”

李学军之所以这样说,是有原因的。

七十年代,闯关东的说法已经没有了。但是,不排除一些年轻人听说东北这边日子好过,偷偷过来,这也就是当时说的盲流子。

但是,当时有一个政策,就是当地如果有亲戚,可以投奔亲戚,但是,名额有限制。

李学军是这么打算的,反正孟大宝他娘跟他后爹关系不好,也没登记,分了就分了。

团结村有个光棍,叫林二胖。

今年四十岁,人品好。

媳妇没了八年,上山采蕨菜被野猪拱了,獠牙把肠子都挑断了。

这些年一个人带着个闺女过日子,挺不容易。

家里家外一把手,虽然日子过得井井有条,但是,对于光棍子来说,晚上最难熬。

倒不是被窝里那点事,是心里冰凉,身边没个人,总觉得缺点啥,

但是,又不想找个媳妇给闺女受气,所以就一直放着。

如果他记得没错,去年,他家闺女素云嫁出去了。

家里就剩他自己,孟大宝他娘去了正好。

孟大宝听见李学军答应了,笑的美滋滋。

使劲点头,

“行,那我就先不存钱了。

等我娘来了,都给她存着,大半辈子辛苦,也该享点福了。”

这边存完钱,几个人又去了邮局那边。

李学军给家里寄回去一百五十块钱,没敢邮回去太多,毕竟他们和郑向阳爹娘都在一个单位,多了少了大家都清楚,到时候该怀疑了。

“那个谁,你去把驴车赶过来。”李学军差点忘了,来之前拉了好多白面。

一袋子五十斤,丰收了,必须给家里头寄点过去,尝尝。

东北特产等晾干了以后再说。

现在邮,没到地方就都臭了。

郑向阳把驴车赶过来,一袋子一袋子白面从车上搬下来。

把邮局的职工都看傻了。

头一次见到知青集体往家里邮白面。

还五十斤。

只是,接下来还有让他们更惊讶的。

羊皮袄,翻毛皮鞋,棉手套又一人装了一个大包。

邮费贵,咱们差这几个钱吗。

都弄完了,已经下午两点多了。

去安东县城指定是来不及了,那就先去供销社一趟。

李学军不缺啥,空间里啥都有。

不过,有钱了,不给女朋友买总觉得不够意思。

于是大手一挥,也没看见有啥能用的。

关键他一个穿越过去的现代人,是真看不出来哪样好。

算了,过几天陪着孟大宝他们出门,看见合适的再说。

不过,家里的金鹿和王秀英没出来,得给他们买点东西。

付建军买了两件衬衫,一条毛巾,两块香皂,还有一个香脂,不用问都是给孟小娟买的。

……

大家买完了东西,已经下午两点多了。

这才悠哉悠哉的往回走。

一路上全都是欢歌笑语。

下乡的日子果然不错。

叶南乔说:“刚才,你没看见那服务员眼睛都直了。

一个劲的打听,咱们是啥单位的。”

李学军撇嘴,还能不问,供销社的东西基本上被扫荡一空,啥都没有了。

往回走的时候,大家伙才发现一件事,李学军排长买了两份东西。

叶南乔一脸八卦的凑过来:“排长,你咋买了两份。”

李学军翻了个白眼:“家里还有俩,你忘了,人家虽然是在谈恋爱,不过,能主动看家,不得表示一下。”

郑向阳哇哇叫,

“早知道我留下来啊。”

……

午后的阳光已经把南大荒打谷场晒得干了。

吴凤英拉走了五千斤粮食,下午,九连那边也来把粮食都拉走了。

打谷场上一下子空了好多。

但是,送过来的山货有地方晾晒了。

这个金鹿倒是不担心,看着和她一起干活的王秀英,金鹿嘴角抑制不住上扬。

怎么感觉好像是夫妻双双把家还呢。

王秀英似乎感觉到了金鹿的不正经,抬头的时候红了脸。

嗔怒的瞪了他一眼,金鹿的心思她早就明白,可是,她迟迟没同意。

她是个寡妇,村里人都说她命不好,她不愿意连累别人。

这段时间,她想了,以后跟着大家伙好好做饭,看着他们一个个的有出息就行了。

能有今天,就算是老天爷开恩了。

今天,趁着家里没人,她打算跟金鹿把事情说清楚,免得耽误了这孩子。

“金鹿。”王秀英擦了一下鬓角边上的汗水,朝着他招手。

金鹿笑嘻嘻的跑过来:“姐,咋了。”

王秀英指了指不远处的树荫,两个人坐下。

她双手勾起,因为用力,指节泛白,

事到临头,她又犹豫着不肯说出口,如果说了,恐怕这辈子就再遇不到这么好的人了。

可是,不说又不行。

“那个,金鹿,我知道你对我的好,可是,我是个寡妇

不吉利,我不能害你,

这辈子,咱们两个没缘分,你就死了这份心,

姐祝福你,你这人心眼好,善良,找个姑娘,好好过日子。

以后,别把心思浪费在我身上……”

还没等她说完,金鹿捧住她的脸,直接盖了章。

王秀英傻眼了,嘴唇上甜丝丝的,心里的那种幸福感控制不住的往外溢。

从羞涩到热烈回应,王秀英的手勾住金鹿脖子,两颗被这世界伤的千疮百孔的心,终于恢复如初。

金鹿笑的有点傻。

王秀英红着脸用拳头一下一下砸他的胸口。

“坏死了。”那一刻,她才知道,女人被人宠着是什么滋味。

金鹿从怀里掏出所有钱票都给了王秀英。

“等排长回来了我就和他打报告。”

王秀英没接,红着脸跑开:“我去做饭,你在这里忙。”

阳光从白杨树的缝隙里落下,完达山巍峨魁梧,脚下的土地绵延出去好远,空气中散发着收获的甜香。

王秀英哼唱着一首东北小调。

十里歌声十里香。

丰收的喜讯到处传,

家家户户喜洋洋,喜洋洋。

歌声吸引了从乌拉河山上走过来的两个人。

一个五十多岁,穿着一身褪色的军装,留着五号头,身姿挺拔。

身边是一个比王秀英稍大的女孩子,两个小辫子,白衬衫,黑裤子。

“妈,你说,如果在路上遇见,我们会不会认出来。”林薇抑制不住内心激动,一只手晃着母亲林雪梅的手。

林雪梅看向远处,嘴唇颤抖的说不出话。

多少年了,她一直在找林薇,直到前几天,才得到消息。

草铺屯儿的王秀英就是当初她丢的孩子林菊。

听说女儿的经历以后,林雪梅一刻都等不了了,今天特意叫了在六十一团宣传部工作的女儿林薇过来找她。

远远的,传来歌声。

山路上,一个身材圆润的女孩子手里抓着一束花,蹦蹦跳跳边走边唱。

完达山墨绿色的背景板,让这个女孩子越发灵动。

一根大辫子随着她的跳跃左右摇摆,那种开心的样子全都写在脸上。

两个人都看呆了,回过神来的时候,她们已经在路上相遇了。

林薇笑着和王秀英打招呼:“你好,和你打听个人,

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女孩子叫王秀英的。”

王秀英脸上的笑僵了一下,然后肉眼可见的下去。

“你们是干什么的。”王秀英没着急回答,一脸警惕的反问。

“我们……”林薇的话被林雪梅给拦住。

林雪梅目光柔和的看着面前的王秀英,嘴角控制不住的抖。

这眉眼,这说话时的样子,和她年轻时候如出一辙,

不用问,面前的这个就是她失散多年的女儿。

可是,话到唇边,又说不出口。

她作为一个母亲,把孩子丢下,让孩子吃了这么多年的苦,还成了一个任人欺负的小寡妇,如果不是这个独立排排长李学军,

恐怕还留在草铺屯儿那种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吃苦呢。

她害怕,万一王秀英不认她怎么办。

算了,先不说,换一种说法。

“小同志,我们是六十一团宣传部的,

我们团里想特招一批文艺兵,刚才听你唱歌挺有天分的,

就想问问你有没有这个想法。”

林薇皱眉,虽然不理解母亲为什么要这样做,

但是,也没揭穿。

王秀英哦了一声,脸上的戒备消失了。

羞涩的笑笑:“俺不去,俺在这儿挺好。

另外,你们找的王秀英就是我。”

如果换做是以前,她会毫不犹豫的跟着她们走。

那时候,她无牵无挂,现在不行,这里有她留恋的东西和人。

独立排的每个人对她都好,她舍不得。

林薇眼睛红了,颤抖的双手藏去身后。

妹妹在这穷地方待傻了。

独立排的情况她来之前听说过,上面有人针对李学军,好像工资福利啥都没给。

再说了,即便是人家给了也是给独立排的知青,她算啥。

独立排好心眼收留她,给她一口饭吃就不错了。

可就这一点点好,就让妹妹感动的死心塌地。

不行,说什么都不行,今天必须把妹妹带走。

母亲年纪大了,做事情考虑的太多,她等不及,也不能让妹妹在这里受罪了。

她要让她重新开始美好人生,不然,这辈子就真毁了。

“妹,我是你姐。那个是咱妈,我们来找你了……”

现场死一样的寂静。

风呼啸着从王秀英耳边吹过,然后大脑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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