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小说网>历史军事>大唐:误认李世民做爹,我成亚洲洲长了> 第四百六十八章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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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八章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1 / 1)

可如果没有苏哲呢?

如果没有活字印刷打破信息垄断,没有科举糊名制堵住舞弊后门,没有报纸把他们的丑事公之于天下。

他真的压得住吗?

李世民站在那里,沉默了很久。

苏哲也没催他,靠回椅背上,端起已经凉透的茶碗喝了一口。

该说的他都说了,说得够多了。

剩下的得让李世民自己想通,逼得太紧反而适得其反,这人骨子里的傲气比谁都强。

房玄龄偷偷抬眼看了一下李世民的脸色。

好兆头。

陛下发怒的时候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安静下来开始想事情。

一旦想通了,执行力比任何人都狠。

杜如晦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悄悄松了口气。

韩瑗还跪在地上,腿都麻了,但不敢动,偷偷用余光瞟了一眼苏哲,心里的震撼久久不能平息。

他自认为今天说出儒学过时已经够大胆了,跟苏哲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这人当着天子的面说威胁,骂权贵,把整套制度批得体无完肤。

偏偏还全说到了点子上,天子还在认真听。

李世民终于动了。

“如你所说,大唐有火器,有土豆,有集体产业,有通商之利。好好发展几年,确实能对外开疆拓土。”

“皇子分封附属国拱卫大唐,与大唐形成制衡。世家大族打散到各个附属国,分化削弱……”

“再制裁,就简单了。”

房玄龄听出来了,陛下在顺着苏哲的思路往下推演。

这就意味着他没有拒绝。

魏征站在角落里,浑浊的老眼里泛着水光。

他不急了。

苏哲这个竖子确实嚣张得没边了,当着满屋子人的面威胁天子,换做任何一朝任何一代,千刀万剐都不够。

可他的出发点,从头到尾都没变过。

为了大唐。

为了大唐那些挣扎在最底层的百姓。

这份心,比他魏征的谏书管用一万倍。

段简璧刚才真的以为苏哲要死了。

当苏哲说出我就是在威胁陛下的时候,她的腿差点软下去,是春花从后面扶住了她。

可她不敢出声,哭,做任何可能火上浇油的事。

苏哲一旦做了决定,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她能做的只有站在他身后,等风暴过去。

现在风暴过去了。

李世民没有拔剑,没有叫人拖苏哲出去,甚至开始顺着苏哲的话往下推演。

段简璧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膝盖一软,靠在了廊柱上。

“春花,秋月。”她压着嗓子喊了一声,声音还在抖,“把桌上的东西收了,重新备一桌。”

春花应了一声,脚步飞快地跑进后厨。

秋月跟着过去,路过段简璧身边时偷偷看了她一眼,发现自家小姐的眼眶红透了。

段简璧没管那些,靠着柱子,脑子里反反复复转着苏哲说的那句话。

底层百姓善待过我,我怎能一朝得势就忘本。

老村长掏了三十文,四叔公掏了二十文,隔壁刘婶把过冬的粮食卖了十文。

那些钱加在一起,连长安城里一碗羊肉汤都买不起。

可就是这些铜板,让苏哲的母亲没有暴尸荒野。

段简璧从小在纪国公府长大,锦衣玉食,出入有车马,身边有丫鬟仆从。

她从来不知道三十文钱意味着什么。

直到今天。

三十文钱,是一个七十岁老人大半个月的口粮,一个家庭好几天的灯油钱。

十文钱,是一个妇人把自家过冬的粮食卖掉之后,从牙缝里省出来的。

这些人把自己都快活不下去的钱凑到一起,就为了让一个孤儿的母亲走得体面。

段简璧把脸埋进手掌里,眼泪顺着指缝往下淌,忽然就明白了苏哲为什么会那样。

为什么敢当面威胁皇帝,不惜把命豁出去也要替百姓争一口气。

那不是冲动逞能。

是还债,用命在还。

她的夫君啊,就是这样的人。

嘴上天天嚷着要躺平,要当咸鱼,要辞官回家抱老婆,可真到了要紧的关头,他比谁都硬。

相比之下呢?

朝堂上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官员,天天把心系苍生,为民请命挂在嘴边。

一件实事都没干过。

百姓在他们眼里就是个数字,奏折上写一写,朝会上念一念,回家该吃吃该喝喝,良田照买,奴仆照使。

虚伪。

段简璧抹了把脸,深吸一口气,把自己从情绪里拽出来。

她是苏哲的人,不能在这里哭哭啼啼的,得稳住。

花厅里,气氛已经变了,不再是剑拔弩张的对峙,而是一种沉重让人喘不上气的安静。

李世民背对着众人站在窗前,很久都没有出声。

房玄龄和杜如晦对视了一眼,都没敢开口。

魏征擦了把脸上的泪痕,退到角落里,目光始终落在苏哲身上。

程咬金抱着胳膊靠在墙上,脸上没了平时的嬉皮笑脸,嘴巴紧闭,像是在想什么想不通的事。

终于,李世民转过身来了,脸色还是不好看,但眼底的暴怒已经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苏哲从未见过的沉重。

“你要朕赋予百姓尊严。”

“如何赋予?”

苏哲等的就是这句话。

“法。”

“法必须大于权。”

“不是嘴上说说的那种大于,是真的大于,百姓要守法,权贵也要守,皇帝也要守。法是凌驾一切之上的东西。”

李世民的眉头拧得更紧了。

苏哲没给他开口的机会,接着往下说。

“法限制百姓,没错,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白纸黑字写清楚。可同样的,法也保护百姓。”

“你打了人,法来惩你。你抢了人家东西,法来治你。不管你是庶民还是国公,一个规矩,一个标准。”

“只有这样,百姓才有底气。才敢挺直腰板过日子,而不是像条狗一样夹着尾巴活。”

“义父,从古到今,有句话说了几百年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可从来,从来都只是说说。”

“实际上呢?刑不上大夫,权凌驾法之上。法成了什么?成了权贵手里的刀子,专门用来割百姓的。”

房玄龄神情复杂。

大唐的律法,他参与过制定,条文写得漂亮极了。

可执行呢?

权贵犯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多罢官贬谪,几年之后又起复了。

百姓犯事,该打打该杀杀,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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