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更多的人觉得江晨太损。
人家在这打的好好的,你跑过来普法干嘛?
夺笋啊!
山上的笋都快被你给夺完了!
直播间网友都有些难绷。
【听到江晨普法还能绷住的人,可以确诊抑郁症了。】
【没那么轻松!】
【你说说你,不去拉架也就算了,还在这说风凉话!】
【这是风凉话吗?江晨明明是在科普,再说江晨过去拉架,对面不得连着江晨一块打啊!】
【是哦,毕竟江晨才是让他们破防的原因啊!】
也就在这时。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自走廊尽头传来。
数名身着制服、佩戴装备的法警快步赶来,为首的一人厉声呵斥道。
“全部住手!”
洪亮的声音,瞬间压过了楼道里的喧闹声。
几名法警迅速上前,直接隔开扭在一起的周岩与健身教练。
领头法警面色冷峻,目光扫过三人。
“法院办公区域禁止聚众斗殴!”
“你们在公共场合互殴,严重扰乱机关正常秩序,所有人全部跟我回值班室接受调查!”
听到这话,苏婉顿时慌了神,连忙辩解。
“警官,是他先动手的,不是我的问题!”
一旁的健身教练也急忙争辩,想要推卸责任。
但领头法警却不为所动,声音不容商量。
“互殴不分先后,只要动手参与就一并调查,全部配合,不得抗拒!”
法警上前,将三人一并带走。
围观人群发出阵阵唏嘘,显然是吃瓜吃到一半,突然结束了的状态。
有个女生还不忘发一条语音消息。
“闺蜜闺蜜,你不用回来了,没瓜可吃了。”
这时,站在江晨旁边的一个路人好奇问道。
“江律师,我想请问一下。”
“像他们现在这种情况,最后一般会怎么处理?”
本来就是败诉,现在还在法院里面打架。
能有什么好下场?
江晨轻笑一声,语气平稳地开口。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常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他们属于当众互殴、在司法机关场所滋事,属于从重情节,可以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拘留,并处相应罚款。”
“其次,如果冲突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情,动手一方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便没有造成伤情,当众滋事的违法记录也会留存进个人治安档案。”
“至于那位周律师,在法院区域参与互殴、扰乱秩序。除了治安处罚之外,法院会将相关违法情况通报当地司法局与律师协会。”
“律协后续可以依据《律师法》和行业规范予以训诫、警告,情节较重的还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影响执业考核!”
简单来说,他们本来民事官司落败、面临刑事调查已经十分被动。
现在冲动动手,等于额外给自己叠加一重违法处罚,得不偿失!
一整套的普法讲完,直播间网友都十分感慨。
【好家伙,祸上加祸!】
【本来可能还有机会争取从轻,现在直接从重!】
【这下惨了,不光官司输了,还得被律师协会调查!】
【江晨这波啊,叫做精准补刀!】
【接下来的官司,我觉得他不用参与进来,就能完胜了吧?】
【包的,就算给一个刚入行的新律师,都能当经验包刷了!】
江晨一边往法院外走着,一边看着网友评论。
“呵呵……剩下的案子,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变故。”
“按照我的思路走,谁都能打赢这样的官司。”
很快,江晨回到家里。
这桩案子在他这里已经结了,剩下的就等案件结束,程野再支付给自己律师费。
休息吃过饭后,江晨又开始了直播普法。
又一场官司的胜利,还是作为被告方,自然让江晨的名气更大了。
直播间的热度久高不下,还是同类型主播的第一名。
“家人们,日常普法开始。”
“有什么不懂的案件,或者自己的亲身经历,都可以连麦咨询。”
“主播绝对能够为你们指点迷津!”
还不等话音落下,后台连麦的申请已经炸了。
江晨的连麦是按照顺序来定,所以他一开播,便有人发起了连麦申请。
每个人都想和江晨说上两句。
看着后台的申请,江晨无奈一笑。
“大家不要着急,一个一个来。”
“主播毕竟只有一个人,精力有限。”
“如果真有很着急的案件,建议可以去当地律师事务所求助。”
说着,江晨已经接通了第一个人的连麦。
对方是个男生,声音听上去有些着急。
“江律师,我有个案子想问你。”
“有人说我诈骗,然后还想去法院起诉我。”
“我想问一下,诈骗罪要判几年啊?”
诈骗罪?
这已经属于刑事的范畴了。
江晨点了点头,不慌不忙地解释。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这样解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公诉。”
“最终法院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当然了,还是要看你的具体犯罪行为,因为还有民事欺诈,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有民事的欺诈行为,这个只需要赔偿损失,不会判刑。”
即便是诈骗,也有不同的种类。
此时,直播间网友已经开始热议。
【好家伙,这一开始就是诈骗么?来了个大案子呀!】
【江晨的普法比较专业,而且一针见血,有案子是真的能问他的意见!】
【没错,就算不让江晨帮人打官司,他也能分析出案子的关键!】
【按照江晨给的诉讼方法走,绝对靠谱!】
【话说诈骗应该挺严重的吧,这些年国家严厉打击诈骗!】
【啧啧啧……如果真有诈骗行为的话,这就是活该,也不能给他提意见!】
【就是,被诈骗的人才是受害者,告他也是应该的!】
【具体发生了什么,还是要听他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