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小说网>都市言情>知青年代:从人世间开始> 第241章 太平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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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太平胡同(1 / 1)

三师,国强农场。

十一前,周秉昆和郑娟细细磨制的野山参宫廷粉寄到了三师。

没有寄给郝冬梅,也没寄给陶俊书,而是通过特殊渠道,直接寄给了马帅。

马帅把寄给郝冬梅的交给了周秉义,又揣着那盒寄给陶俊书的,趁着轮休的空当,开车送到了国强农场。

之所以亲自送,就是想让国强农场那些人知道,陶俊书有他这个干哥,不是没人撑腰的。

无论是哪个年代,有个靠山,有个背景,都能少受些欺负。

吉普车停在一小队女知青宿舍门口没一会儿,陶俊书就从宿舍里走了出来。

与三个月前那个眉眼间带着愤世嫉俗、浑身是刺的小姑娘相比,现在的陶俊书眼睛里有了光,不再是灰蒙蒙的一片,消瘦的脸庞似乎也多了一些肉,透着点青春的气息。她晃荡晃荡地来到马帅身前,双手背到身后,甩了甩梳得整齐的小辫,语气里带着点小姑娘的娇俏,

“马哥,找我啥事?”

“给你拿的东西,秉昆寄来的。”马帅从车上拎下一个铁盒子,递了过去。

“秉昆”这两个字,马帅特意加重了语气,眼角的余光扫过周围探头探脑的知青。

本来心不在焉的陶俊书听到这两个字,顿时精神起来,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突然被点亮的灯,

“什么东西?”

马帅把铁盒子和一封信递过去,“信上应该有写,你自己看。”

陶俊书接过东西,指尖碰到冰凉的铁盒,嘟了嘟嘴唇,小声抱怨着,“周秉昆也是,直接寄给我就行了,干嘛要寄给你转。”

马帅嗤了一声,伸手弹了弹她的脑门,

“小陶,现在邮局寄东西又要介绍信又要开箱检查,麻烦着呢,他是通过我爸的特别渠道邮递过来的。要是没这个渠道,想寄东西都很难,指不定半道就丢了。”

马帅说的是实情,这个年代邮政系统以邮寄信件为主,邮寄包裹更是难上加难。

还动不动有敌特搞破坏,邮寄物品要开箱检查,翻来覆去地查,寄一件东西,一两个月送到都是正常的。中转次数多的地方,丢件更是大概率的事。

马帅说的,陶俊书当然知道。

她让母亲从上海寄一些应季衣服,春天寄的,夏天都过去了,影子都没见着。

可她这个人就是愿意杠上几句,明明知道是实话,也要掰扯几句歪理邪说,

“马哥,那你要提醒周秉昆,就算通过你转给我,也要像正常信件那么寄,那样才有仪式感。你看着,就一个名字,其他什么都没有,一点都不好玩。”

相处了几个月,马帅早就清楚了她的小性情,无奈地摇摇头,

“行了,能给你带来就不错了,还挑这个挑那个,你要是再不知好歹,我下次就不给你当这个邮递员了。”

马帅一板起脸,陶俊书的小性子马上就收了起来,连忙拉着他的胳膊晃了晃,

“马哥,我就是说说,我就是说说嘛。”

马帅见状,摇了摇头,心里却没真的生气,

“你要清楚,这么任性,周秉昆以后只会想着法躲着你。多了我也不说了,你自己琢磨琢磨。”

说完,马帅转身上了车,发动机轰隆一声响,车辆扬起一阵尘土,很快消失在视野里。

陶俊书捏着那个铁盒子和信封,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砰砰直跳。她一个人来到宿舍后面的小河旁,找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是周秉昆那熟悉的字迹。

上面写着野山参宫廷粉的功效和用法,还写着陶成现在很好,再就没什么了,寥寥数语,干干巴巴的。

这样没有半分感情的一封信,陶俊书看后心里有些酸酸的,鼻尖也跟着泛酸。

与周秉昆相处的那一个月,她已经深深爱上了那个踏实稳重的身影,即便她知道周秉昆有未婚妻,那份心意也没有动摇过。

可周秉昆对她始终不温不火,客气得像是隔着一层山,丝毫没有表露过半点意思,这让她很是难受。

与周秉昆相隔千里,就算想亲口说句心里话,也没有可能,这让她更是难受,心里空落落的。

可客观条件就是这样,是改变不了的。

她三年才有一个探亲假,现在还没到一年,只能盼着周秉昆找机会过来。只有见到本人,才能一解相思之苦。

这时,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陶俊书回头一看,是郝冬梅。

郝冬梅早就知道马帅来了,在宿舍里,看到马帅的车走远了,才慢悠悠地出了门。

在建设兵团一小队,风言风语就没断过,一直在传马帅和陶俊书搞对象。后来从师部传出来的消息,马帅已经批准结婚,对象是老家的一个医生。

这样的消息传出来,陶俊书和马帅的关系又成了大家嚼舌根的话题,那些话难听极了。

陶俊书当然听到这些传闻,气得不行,背地里偷偷哭过好几回。

好在有郝冬梅在身边安慰,才没有像之前那样寻死觅活的。

因为周秉昆的缘故,陶俊书跟郝冬梅的关系越来越好,看到郝冬梅,就像看到亲姐姐一样,什么心里话都愿意说。

陶俊书脸上的愁云散去,露出一脸欢喜的样子,扬了扬手里的铁盒子,“冬梅姐,秉昆给我寄东西了。”

郝冬梅走到她身边,看着她手里的罐子,笑了笑,眉眼弯弯的,

“前天秉义过来,也给我带来一罐,说是秉昆和郑娟一起弄的。我按着配方吃了一点,别说,身上暖洋洋的,特别舒服。你在上海长大,受不了这边的冷,从立冬开始吃一些,这个冬天就能好过些了。”

陶俊书却没有因为郝冬梅的话而兴奋起来,反而轻叹一声,耷拉着脑袋,

“冬梅姐,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啊……这日子,真的太难熬了。”

郝冬梅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里带着点无奈,也带着点安慰,

“小陶,你才来不到一年,就待不住了?我都在这待了三年了……”

“你不一样啊,你有秉义大哥在,在这有人疼着,心里有个念想。我就不是了,人地生疏的,还没人疼,简直是度日如年。”

陶俊书嘟囔着,说出了心里话,眼圈又红了。

“慢慢熬吧……总会有出头之日的。”说到这里,郝冬梅眼睛里闪了光,像是想起了什么好事,“对了,秉昆有没有跟你说,你爸现在不用回劳改农场了,在拖拉机厂住就行了?”

陶俊书嘟了嘟嘴唇,语气里带着点小委屈,

“他才不理我呢……是我爸写信跟我说的。你说,他怎么总躲着我,像是我能把他吃了似的。”

“他有未婚妻了,自然要跟别的姑娘保持距离了,这是人之常情。”郝冬梅轻声提醒一句。

“他……我怎么觉得没你想的那么钟情呢……”

说到这里,陶俊书脑海里涌现出那一次两人在小树林里拥吻的情形,脸颊一下子红透了,明显能感受到周秉昆对她的渴望,要不是在外面,随时可能被人看到,十有八九会继续下去。

陶俊书这么说,郝冬梅就不好说什么了。

毕竟她跟周秉昆接触很少,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她也说不好。

沉默片刻,郝冬梅看了看天色,说了一句,

“小陶,天黑了,马上要政治学习了,我们回宿舍吧。”

陶俊书嗯了一声,把信封和铁盒子紧紧揣在怀里,“冬梅姐,我们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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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春,太平胡同。

进到十月,秋风就带着一股子凉意了,金月姬接到了上面的通知,从东安农场调往东方服装厂做缝纫工。

对于金月姬来说,这个安排,是再好不过的安排了。

能回了城,能自由行动,不用再被人盯着,安排的工作也是相对熟悉的活计。

虽说缝纫工劳动强度大,一天下来腰酸背痛的,冬天到了,能在室内工作,不用风吹日晒的,就是好工作,总比在外面扫大街强。

回城这天,周秉昆就借了一辆柴油三轮车帮着拉行李。

大大小小的行李捆上车,郝似冰和金月姬坐在车斗里,周秉昆蹬着三轮车,吱呀作响地骑向太平胡同。

路上的行人不多,差不多一个小时,三轮车慢悠悠地来到太平胡同郑娟家的老房子。

车一停在门口,郑娟就从屋里走了出来,身上还系着围裙,一边麻利地帮着搬行李,一边笑着说:

“金阿姨,这个房子有些破,墙皮都掉了些,不过冬天钉上塑料布,炉子一烧,屋里暖烘烘的,挺暖和的。”

金月姬拎着一个旧包裹,指尖整了整花白的头发,脸上露出一丝久违的笑意,淡淡一笑,

“小郑,这个房子独门独户的,已经很好了,比农场的宿舍强多了。”

“金阿姨,这块离服装厂有三四里地,走路差不多半个钟头,你要觉得远,就买一辆自行车,钱不够,我给你先垫着。”

说着,周秉昆接过金月姬手里的包裹,引着她进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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