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小说网>女生耽美>罪案现场,那些轰动全国的大案> 第25章 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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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完(1 / 1)

王强的眼睛猛地眯了一下。

抢银行。

他回头看了一眼医生的背影,没有说话。

他走出医院大门,站在马路牙子上,从口袋里摸出最后几块钱,去路边的小店买了一把水果刀。

他揣着刀,去了银行门口。

等了不到二十分钟,一个中年男人从银行出来了。

穿着夹克衫,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鼓鼓囊囊的。

王强跟了上去。

走了两条街,拐进一条小巷。

王强快走几步,从背后冲了上去。

一刀捅进了那个男人的后腰。

男人“呃”了一声,转过身来,看到面前这个矮小的男人,眼睛里全是惊恐。

“你——”

第二刀捅进了胸口。

男人跪下去了,公文包掉在地上,王强捡起来,又补了一刀。

然后转身就走了。

回到医院,王强把从公文包里翻出来的钱凑了凑,交了押金。总共一千八百多块钱,多于手术费需要的数字。

林志贤被推进了手术室。

两个小时后,手术结束。

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不会有生命危险了。

王强坐在走廊的长椅上,靠着墙,闭上眼睛。

他不想再杀人。

真的不想。

他有老婆,有儿子,他发誓要好好过日子。

但老婆的命要紧,儿子的妈不能死。

他没办法。

他这辈子,好像从来就没得选。

林志贤手术后恢复得不错,但她是聪明人,有些事她知道不对劲。

那天王强在病房里陪她,她问了一句:“那笔钱你到底从哪儿弄来的?”

王强正在削苹果,手没停。

“不都借遍了吗?”

林志贤追问,“老板借了,邻居也借了,你还能找谁借?”

王强把苹果削好了,递给她。

“男人的事儿,你们女人少管。”

林志贤出院以后,身子虚,奶水还是不够。

孩子要吃奶粉,钱花得像流水一样。

她又开始抱怨了。

“王强,你说你一个男人,连儿子都养不活,你还能干啥?”

看到王强不吭声,她更生气了。

“你看看人家的老公,再看看你。我当初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王强的烟头烧到了手指,他抖了一下,把烟扔了。

“我去沈阳。”

他说,“沈阳挣钱多。你在家带孩子,我挣钱寄回来。”

第二天王强就走了。

没过几天,林志贤收到了一笔汇款。比他在开原干一个月挣的还多。

她有点奇怪,但没多想。

可能是沈阳的工资真的高吧。

后来王强隔一阵子回来一次,每次都带一大包东西。

奶粉、衣服、玩具,还有林志贤爱吃的零食。

他对儿子的喜欢是真的。

一回来就抱着儿子不撒手,又是亲又是逗,咯咯咯地笑。

孩子拉了他一身他也不嫌脏,笑嘻嘻地换衣服。

林志贤有时候看着他们父子俩,觉得这个家还能过下去。

孩子半岁的时候。

那天王强出门了,忘了带他的包。

林志贤去翻那个包,在包的夹层里,她翻出了几样东西。

一个女人的钱包。

一条金项链。

一块女士手表。

林志贤的手停住了。

她没有声张,又把东西原样放回去,把包放回原来的地方。

王强回来以后,她什么都没说。

但她心里想:“他有别的女人了。”

她觉得王强变了,变得她认不出来了。

“我真的说不出是什么地方变了。”

她后来回忆,“就是一种女人特有的感觉。感觉强烈地告诉我,他的心里有一种巨大的变化。我和他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变得不合。”

从那以后,林志贤再也没有跟王强有过男女之间的那种事。

她找各种理由推脱:累了、身体不舒服、孩子闹。

王强也没有强迫她。

他好像也不在乎了。

2003年。

林志贤提出了离婚。

王强愣住了。

“你说啥?”

“我说离婚。”

林志贤的声音很平静,“王强,咱们过不下去了。”

王强的脸一下子变了。

“你说什么?”

他的声音突然高了八度,“你知道我为你和孩子都做了什么吗?”

林志贤没说话。

王强站在门口,胸口起伏着,拳头攥得嘎巴响。

“不离。”

王强说。

“王强——”

“我说不离。”

他一拳砸在门框上,震得墙上的灰都往下掉,“你再说一遍,我——”

他没说下去。

他摔门出去了。

两个月没回来。

林志贤一个人带着孩子,既当爹又当妈。

她下了决心,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调解了一次,王强没到场。

第二次,王强来了。

他站在法庭上,个子小小的,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灰短袖。

他没有请律师,自己站在被告席上,看着对面的林志贤。

林志贤低着头,没有看他。

法官问王强:“你同不同意离婚?”

王强沉默了很久。

“同意。”

“孩子归谁?”

王强又沉默了很久。

“归我。”

林志贤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王强没有看她。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杀过四十五个人的手。

他把孩子送到了开原腰堡村,交给自己多年没有联络的母亲刘凤霞。

刘凤霞那年刚得了一场大病,身子骨还没好利索。

看到王强抱着孩子站在门口,她愣了好一会儿。

“这是你儿子?”

“嗯。”

“他妈呢?”

“离婚了。”

刘凤霞看着那个孩子,又看了看王强。

她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王强也这么大,瘦得皮包骨,站在她面前,哭着说“家里人打我”。

她没管他。

现在这个孩子长大了,又把他的孩子送到她面前。

刘凤霞把孩子接过去了。

她说不出拒绝的话,她心中对王强有愧。

2005年7月25日。

沈阳市,某看守所。

王强穿着橘黄色的囚服,手上戴着手铐,被法警带进了审判庭。

庭上坐满了人。

有被害人家属,有记者,有旁听的群众。

王强走进来的时候,有人喊了一句:“杀人犯!你还我女儿命来!”

法警维持了秩序。

王强站在那里,脸上没什么表情。

法官宣读判决书,念了很久。

王强听不大懂那些法律术语,但他听懂了最后几个字: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警问他:“被告人王强,你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王强想了想。

“没有。”

签字的时候,他不会写字。

法警让他按手印,他把大拇指蘸了印泥,在判决书上按了一下。

那天下午,王强被押赴刑场。

行刑前,法警问他有没有什么遗言。

王强说:“把我和我爸埋远点。”

尾声

王强的弟弟,在大连打工,老实本分,过着普通人的日子。

同父同母,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两个人的人生也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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