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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冒领恩情2(1 / 1)

他的声音不仅惊醒了江潮笙,也吵醒了家属院里不少人。

招待所和附近家属楼的灯陆陆续续亮了起来,不少人披着衣裳探出头来查看情况。

江潮笙坐在床沿,眼神冷得掉渣。肖稷明这畜生,不仅骗了她的钱,还敢追到这儿来败坏她的名声。

她抓起盲杖,戴上墨镜,推开门径直下楼。

楼下,肖稷明正仰着头干嚎,看见江潮笙那抹单薄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眼睛立刻亮了,装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扑了上去:“笙笙,你可算出来了!你跟我回去吧,我不嫌弃你家成分不好,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江潮笙站定在台阶上,听声辨位,握着盲杖的手猛地用力。

“笃!”

盲杖的底端毫不客气地、精准无误地戳在肖稷明的小腿迎面骨上。

“啊——!”

肖稷明痛得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捂着小腿硬生生跪倒在台阶前,额头上冷汗直冒。

迎面骨本就没肉,江潮笙这一下用了十成十的力道,痛得他眼泪都飙出来了。

“你这瞎子怎么打人啊!”肖稷明疼得口不择言。

“打的就是你这满嘴喷粪的畜生。”江潮笙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声音清冷如冰。

周围看热闹的军嫂们本来还对肖稷明那句“未婚夫”有些嘀咕,见江潮笙这般硬气,纷纷窃窃私语。

肖稷明缓过劲来,见周围人多,立刻又换上一副委屈的面孔,试图用道德绑架:“笙笙,你还在生我的气是不是?我知道你家里出事你心情不好,可我是你未婚夫,我们可是定过亲的!你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姑娘,不跟着我,跑到这军区大院来找别的男人,你对得起我吗!”

这话一出,周围顿时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在这个年代,女人的名声比命还重要。肖稷明这话,简直是想把江潮笙往死里逼。

江潮笙冷笑一声,握着盲杖的手指微微泛白。

“未婚夫?”她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穿透了夜风,“肖稷明,你哪来的脸提这三个字?”

“三年前,我双目失明时真的是你帮了我吗?”

肖稷明脸色骤变,眼神慌乱:“你怀疑我!”

看他的反应,江潮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是这个死渣男冒领了其他人的功劳!

江潮笙根本不给他辩驳的机会,步步紧逼:“我胡说?前段时间我家落难,你不仅逼着我交出我爸留下的救命钱,还带着你表妹林雨薇住进我家。你们两个在客厅沙发上脱衣服苟合的时候,是不是觉得我瞎了就什么都不知道?”

“你这畜生,拿着我家的钱,睡着我所谓的好闺蜜,现在还有脸追到海市来装深情?”

江潮笙的话如同平地一声雷,炸得周围的军嫂们目瞪口呆。

短暂的寂静后,人群彻底沸腾了。

“呸!什么东西!”

“连瞎子都骗,还在人家沙发上乱搞,真是猪狗不如!”

“这种流氓就该拉去打靶!”

军嫂们本就嫉恶如仇,几口唾沫星子恨不得把肖稷明淹死。

肖稷明狼狈不堪,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怎么也没想到,江潮笙不仅知道了当年的真相,还能把他在江家的丑事在大庭广众之下抖落得干干净净。

就在肖稷明进退两难、快要被群众的唾沫星子淹死时,一道柔柔弱弱的声音插了进来。

“哎呀,大半夜的,这是怎么了?”

宋清雅披着件厚实的外套,拨开人群走了进来。她看了看狼狈的肖稷明,又看了看冷若冰霜的江潮笙,装出一副和事佬的模样。

“江同志,大家都是熟人,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你一个女孩子家,把事情做绝了,以后还怎么做人?”宋清雅叹了口气,“这位同志大老远跑来找你,就算有千错万错,你也不该当众这么下他的面子。大院里都是军属,影响多不好。”

她这番话,表面上是在维护大院秩序,实则暗戳戳地指责江潮笙不留情面、影响恶劣。

江潮笙墨镜后的双眼微微眯起,冷冷地看着宋清雅表演。

就在这时,江潮笙敏锐地捕捉到了光影交错间的一个细节。

宋清雅在转身面向肖稷明时,微微压低了下巴,眼神极快地往肖稷明身上扫了一眼,又挑了挑眉。

肖稷明愣了一下,随即眼底闪过一丝心领神会的精光。

两人在昏暗闪烁的路灯下,交换了一个极其隐秘且充满算计的眼神。

江潮笙将两人的互动尽收眼底,心中冷笑。

一个是冒领恩情、谋财害命的渣男,一个是嫉妒成性、两面三刀的绿茶。这两人倒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她懒得理会这对狗男女的暗中勾结。

“宋嫂子既然这么心疼他,不如把他领回你家供着。”江潮笙声音极冷,不带一丝温度。

宋清雅脸色一僵:“你这说的是什么话!”

江潮笙没再搭理她,转身踏上台阶,径直走回招待所。

“砰”的一声,她将房门重重关上,并落下反锁的插销,将门外的一切喧闹和算计彻底隔绝。

屋内安静下来,只有窗外呼啸的冷风声。

江潮笙坐在床边,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心情。她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半月形玉佩,心念一动,整个人瞬间消失在原地。

再次睁眼,她已经置身于玉坠空间之中。

空间里生机勃勃。干涸的泉眼如今已经化作一汪清澈见底的灵泉,水面上氤氲着淡淡的白雾,散发着沁人心脾的灵气。灵泉旁边,几块灵田土壤肥沃,呈现出油润的黑褐色,一看便知道种什么都能长得极好。

江潮笙走到灵泉边,蹲下身捧起一捧泉水喝下。甘甜的泉水顺着喉咙滑入胃里,瞬间化作一股暖流游走遍全身,刚才在外面吹的冷风和疲惫一扫而空。

她看着这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暗下决心。

靠人不如靠己。她不能永远躲在陆云湛的羽翼下,更不能任由肖稷明和宋清雅这种人在背后算计。

她要利用空间的资源,在海市建立自己的中医药版图。这里的灵泉和灵田,是培育珍稀药材的绝佳条件。只要她能把这门祖传的手艺发扬光大,不仅能赚到足够的钱治好父亲的病,还能拥有保护家人的绝对力量。

到那时,谁也别想再欺负她和她的家人。

江潮笙在空间里规划了一番,用意念整理了一下从家里带来的几本古籍医书,这才退出空间,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清晨,海市的天空灰蒙蒙的,空气中透着几分湿冷。

江潮笙早早起床,洗漱完毕后,提着马扎和纸板,再次来到了供销社门口。

经过昨天的事,她的名声已经在附近的家属院传开了。刚把摊子支起来,还没等她坐稳,就有几个熟面孔的大娘凑过来想排队看诊。

然而,还没等大娘们开口,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突然逼近。

“让开让开!都给老子滚一边去!”

几个流里流气、穿着喇叭裤、叼着烟卷的青年粗暴地拨开人群,径直走到江潮笙的摊位前。

为首的一个黄毛青年一脚踩在江潮笙铺在地上的旧布上,眼神不善地上下打量着她,嘴角勾起一抹恶劣的笑。

“你就是那个会摸骨的瞎子?”黄毛吐出一口烟圈,声音里透着毫不掩饰的恶意,“哥几个最近身上骨头都痒痒了,来,给哥几个好好摸摸!”

周围的群众见状,吓得纷纷后退,不敢吱声。

江潮笙静静地坐在马扎上,墨镜下的双眼冷冷地盯着眼前的“不速之客”,握着盲杖的手指微微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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