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蒙使团中,极大多数人是第一次进京,对京城的风土人情自是很是感兴趣,入住驿馆的第日迫不及待出来走动。
萧长宁的人一直关注着,开始一两天,他们是各种逛街购物看热闹,不过目标人物一直没动静,她便没有行动。
直到第三天,总算有动静了。
上午,萧长宁正在看账本,沉香一脸兴奋来报。
“公主,东蒙使团那群人去百戏园看戏了,白世洛也在!”
一个时辰后,萧长宁到达醉仙楼。
一起去的,还有刚住进公主府的粉奴。
粉奴头戴帷帽,一到厢房立即摘下来,夸张地道:“闷死我了。”
沉香又给他戴上:“先别摘,一会小二还要来上菜呢。”
粉奴苦着张脸:“就一会,他还能记住我不成?”
“能。”沉香恭维道,“你看你长得多好看,谁见了你能忘记?”
醉仙楼这么有名,白世洛肯定会来,若到时候粉奴被认出跟公主来过这里,那可是会误了公主的事的。
“这是实话,我确实好看。”粉奴被这么一夸,心情很是不错,又欢欢喜喜把帷帽戴上了。
一直到小二上完了酒菜才摘下来。
萧长宁还没来得及吃午饭,菜一上来便认真用饭。
“公主,他们出来了!”
刚吃饱,一直站在窗边守着的沉香突然开口,连忙招呼粉奴。
粉奴早已以最快的速度跑到窗边。
萧长宁倒是不紧不慢起身过去,毕竟今日主要是带粉奴认人。
百戏园就在醉仙楼对面,从厢房这里能清晰看见百戏园大门。
此时的百戏园大门口处,一群穿着异族服饰的男女走了出来。
对比晋国,东蒙服饰颜色鲜艳,款式稍显开放。
女子上衣是露腰露锁骨的短袖款式,下身是长裙,男子则是短袖长袍。
沉香已经做过调查,这会一一介绍下面几人身份。
“最中间那个,是白世尘,尘王,东蒙太子的胞弟,也是此次东蒙使团的主事人,旁边那个穿青色衣裳的便是白世洛,洛王,东蒙大皇子……”
“就是他啊。”粉奴很是嫌弃,“一群人里就他最老最丑。”
萧长宁好笑:“还好吧,洛王今年不过三十五,正当壮年,长得也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
粉奴努起嘴:“那也得看跟谁比啊,莫说跟裴太傅比了,就旁边那几个,哪个不比他年轻好看。”
自见过裴太傅和长公主这样天仙一样的人,粉奴的眼光高得已经下不来了,看谁都不得劲。
沉香一拍他的脑袋:“让你勾引他,又不是让你找他当夫婿,你有什么好嫌弃的,还想不想要赎身了,还想不想要银子了?”
粉奴很委屈:“粉奴要被你打傻了,人家又没有说不干,就抱怨两句还不行啊。”
几人说话间,百戏园门口的几人已经上了马车离开了。
萧长宁转身坐回座位:“这几日,沉香,你盯着白世洛,之后便按本宫之前说的做……”
沉香应声后,又看向粉奴:“一会你就别回公主府了,去木连熟悉熟悉,别到时候露馅了。”
“粉奴知道……”
虽然他很不想住到木兰连巷那个贫民窟里去,但他也不是真不知轻重的人。
白世洛很是喜欢看戏,继前一日去过一次百戏园后,他在第二日晚,又去了。
“这晋国的百戏园,戏唱得确实好,比咱们东蒙的有意思多了,哈哈哈……”
从百戏园出来,白世洛还意犹未尽。
随从纷纷附和。
白世洛突然叹了口气:“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有美人在身侧……”
几个随从闻言不敢接话。
不让王爷带人是太子下的令。
毕竟是两国正式建交,就怕王爷这喜好被发现,给晋国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东蒙形象和两国建交就不好了。
走着走着,白世洛突然一顿,注意力瞬间被不远处一个嫩黄身影吸引住了。
少年身形纤细修长,皮肤白皙如雪,面容粉嫩若桃花。
他墨发松松垮垮半挽,手提一只篮子,正朝着他的方向款款走来。
“爷,您要买枇杷吗?这枇杷是奴家家里种的,很是香甜,您可以尝尝!”
少年眼神清纯懵懂,一脸期盼地看着他。
白世洛眼睛都看直了。
极品!
他满心火热,摇着折扇道:“哦,真的很香甜吗?那爷尝尝?”
那露骨的眼神,恨不得当街把对方剥光了。
粉奴在南风倌见多了这样的眼神,倒是见怪不怪的。
他依旧一脸懵懂地拿了颗枇杷递给白世洛:“您尝尝。”
白世洛故作为难:“还有皮呢,爷不会剥皮,不如你帮帮我?”
“好。”粉奴从善如流地把枇杷剥皮,随即故作单纯地直接把枇杷递到白世洛嘴边。
白世洛咽了咽口水,张嘴咬下枇杷,还故意用舌头蹭了下粉奴的手指。
粉奴手一抖,又惊又羞,连忙把手藏到伸手,眼睛不敢看白世洛。
白世洛心头火热:“你叫什么名字?”
“粉,粉奴。”
“粉奴?”白世洛舔了舔唇,把这名字细细嚼了一遍,“真是个好名字……”
“你这枇杷,爷买了。”
粉奴一脸惊喜:“真的?谢谢爷,谢谢爷!”
“哈哈哈!”
白世洛很是高兴,正想有所动作,身边随从拦住了他:“王爷,太子殿下交代过,不能乱来……”
白世洛眉头皱起,总算还有理智,最后也只买了枇杷,很遗憾地走了。
粉奴倒是自信满满。
他的手段他很清楚,下次,他可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