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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0章 了解容烬最多的人(1 / 1)

=说到这里,宋雨棠看向唐卿卿。

“一个从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般的长大,从小就享受着最优秀的教育资源。

一个却是从小生活在渔村,过着艰苦的日子。

同是云家的女儿,差距竟如此之大,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不恨的?”

唐卿卿想了想,轻轻点了点头。

确实。

如果是她,心里也肯定不会平衡。

更何况,云家人的恩怨,和她也没什么关系。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夏星多一个敌人,反倒是唐卿卿喜闻乐见的事情。

唐卿卿大概也清楚,这位云小姐为什么会选择帮她对付夏星了。

如果这位云小姐能够掀翻云家,将夏星赶走,夏星就会从云端跌落泥潭!

虽然这种可能很小,但说不定真有可能呢?

更何况,云霄还没有死。

听到了宋雨棠所讲述的事情,唐卿卿终于能够彻底放下心了。

刚才唐卿卿嘴上虽然说得好听,但实际上还是有些居高临下的。

作为唐家的千金,即便宋雨棠口中的军师再如何厉害,但在唐卿卿的内心深处,依旧没怎么将那位云小姐放在同等地位。

包括眼前的宋雨棠也是一样。

像她这种豪门家族,可不是哪个阿猫阿狗都能高攀得起的。

如今,虽然知道对方只是个私生女,但好歹也是云霄的女儿,也是正正经经的云家人,起码也能和她处在同一高度了。

心思流转,唐卿卿笑着道:“那就拜托宋小姐有空帮我引荐一下了。”

宋雨棠笑着答应了。

从唐卿卿那里离开后,宋雨棠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

她说道:“云曦,事情已经办妥了。”

很快的,电话那头传来女人轻柔婉约的声音。

“雨棠,辛苦你了。”

宋雨棠道:“我们是好朋友,这些事情不算什么。”

云曦轻轻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

……

酒吧中。

程云坐在吧台前,不断地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

这只打火机年份已久,但或许是因为经常被拿着把玩,机身整体都光滑铮亮。

他低眸望着眼前的打火机,不知是想到了什么,眸光变得深远。

不知道过了多久,程云抬起头。

他倏然发现,自己的身边居然悄无声息地多了一个人。

看到那张依旧如同少年般英俊熟悉的脸,程云的勾唇一笑,眼底浮现出几许怅然。

“阿烬,多年没见,你还是当初的模样,我却都已经这么老了。”

容烬瞥了他一眼,开口问道:“突然找我,有什么事?”

“我拿你当好兄弟,你却还是一如既往的绝情。”程云叹了口气,也不再绕弯子。“我这次找你,其实是想和你谈一下有关于冯廷的事情。

抱歉,让你的朋友受了那么大的委屈。

前几天我有事情要处理,晚来M国几天,没想到……就出了这样的事情。

我知道道歉也弥补不了你所受到的伤害,所以……”

他停顿了一下,露出一抹轻缓却没什么温度的笑。

“这口气我已经替你出了。以后,不会再有人敢来找夏小姐的麻烦了。”

容烬问:“问出幕后主使了吗?”

程云道:“冯廷是个蠢的,被人当枪使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他根本就不知道是谁联系的他,对方全程都没有和他见面,也没有表露身份。

不过……”

他看着容烬,笑容深深。

“我还是查到了一些线索,似乎和唐家的千金唐卿卿有关。”

容烬道:“不错,不过短短一夜的时间,居然就查到了这么多。”

程云笑了笑,“我在M国这边争夺黑.道上的势力,若连这点事情都查不到,简直白混了。”

程云和容烬不一样,容烬的势力大多都在L国,这次会留在M国,也只是短期停留,并未带太多人手。

因此,在消息来源方面,还是要差上一些。

程云的势力就是在M国,如今又掌控了道上的半壁江山,即便唐卿卿做得再如何干净,也被程云抓到了蛛丝马迹。

容烬意味不明地念着这个名字,“唐卿卿……”

“阿烬,唐卿卿可是唐家的千金,你不会想动她吧?”程云看着他,提醒道:“唐家在M国根深叶茂,唐卿卿又是唐老爷子最疼爱的孙女,你若真对她下手,牵一发动全身,怕是要惊动不少人。

现在正是你争夺家主的关键时期,容家都不是良善之辈。

若是被容家人发现你因为一个女人大动干戈,可是容易吃大亏的。”

对此,容烬的回复很简单。

“我自有分寸。”

程云的眼神沉了沉。

程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了解容烬最多的人就是他。

知道他最多秘密的人,也是他。

他们年少相识,类似的境遇让两个人迅速成为了好兄弟,惺惺相惜。

他是被程家放逐的私生子,容烬虽然不是私生子,但也因为容烬将当时一直打压欺辱他的家族核心成员彻底干掉后,被对方的父亲报复,扔到了地狱般混乱的国家。

那个时候,他们也不过才十七八岁。

那段过去,对程云来说,清晰得仿佛昨天发生过一样。

X国发生动乱之后,无依无靠的人,在X国那种地方,完全没法生存。

能活下来的,要靠运气,活不下来的,只能怪命运本就如此。

刚认识容烬的时候,程云很狼狈。

负责照顾他的那家人,因为动乱被枪杀了之后,程云无家可归。

那个时候,他刚来X国没多久,语言不通,年纪又小,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很难解决。

想要活下去,就要做坏事。

他去偷去抢,甚至为了一个馒头,都能和对方打得头破血流。

那种地方,就是一个地狱般邪恶的存在,完全容不下善良。

善良的人,往往都是死得最早的那个。

因为骨子里的那股狠劲,他侥幸一直活着。

直到有一天,他在那么肮脏混乱的地方,看到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翩翩少年。

和别人的蓬头垢面不同,少年全身上下都是干净的,雪白的衬衫纤尘不染,就宛若从天堂坠入地狱的天使,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这种干净的颜色,很容易让人想要去染脏。

然后他就去了,然后……差点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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