绰号赵碳头的赵德汉,在距离靖远侯府尚有百步之遥时,便让驾车的亲兵停下。
而后走下马车,很是严肃的整理了一下衣冠。
抬头远远的看了一眼侯府门前,由陛下亲笔所书的靖远侯府四字。
原本就有些紧张得心态,忽然间又增添了不少局促,原本站的笔直的腰杆,要不自觉的稍稍弯下一两分。
此乃陛下御笔亲赐。
依制,文官下轿,武官下马。
此等殊荣就算是国公,那也不是全都能有的。
咕噜——
用力吞咽了一口口水,赵德汉双手不停的自己的身上摸索,好像要抚平身上衣裳所有的皱褶,生怕自己有什么失礼的地方。
不停的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重复。
先前预演过的,一会见到侯爷以后,要如何行礼,如何说话。
可千万不能因为紧张而手忙脚乱,更不能因为一不小心而说错了话!
这可是靖远侯爷第一次给他赵德汉递帖子。
做梦都不敢想的大好事!
天上掉馅饼,直接就砸在他的脑袋上了,就算祖坟冒青烟,都不够形容这件事。
若是因为自己个出了错,他埋进祖坟里都合不上眼!
吸——呼,吸——呼,吸——呼……
用力的粗重喘息,赵德汉慢慢平复了一些心情。
不禁想起前几天听他女婿说这事的时候。
他都还以为是女婿喝多了,或者是自己喝多了,在晌午头做梦梦到的白日梦。
不然靖远侯爷,怎么可能会下帖子邀他到府一叙?
他赵德汉什么身份?
京营指挥佥事,头顶上有个世袭罔替的千户之职。
放到百姓的眼里,是个顶天的大人物,麾下管着数千人马,住着几进几出的院子,有十几个丫鬟仆从伺候着,腰缠万贯一辈子不愁吃喝……
可放到整个勋贵集团之中,他又能算是个什么?
你站在应天的城头上,随便往下丢块砖头,被砸到人十个里边可能就有三四个,比赵德汉的身份更贵重。
比他的官职更高!
说不定,还能砸到不少军侯!
更何况那可是靖远侯爷!
大明勋贵集团国公之下第一人。
未来公认的勋贵集团执牛耳者,纵然是曹国公爷来了,也要稍稍逊色一二。
毕竟按照辈分来算,曹国公爷得叫靖远侯爷一声舅父才行。
再加上其皇后娘娘的亲弟弟身份,光是一份人情帐便能串联整个朝堂,整个天下文武,纵然是无半点军功,就是一无赖纨绔败家子。
那也依旧是大明最尊贵的存在!
谁也不敢招惹!
更何况是满身军功,从军十余年未尝一败,开疆拓土,灭国擒王……
往常能被靖远侯爷下帖子,主动邀请到府一叙的,那至少也得是个军侯!
就算不是军侯,也是距离军侯只差临门一脚。
他赵德汉区区一个指挥佥事,再怎么算都不可能够格!
况且他还曾是江阴侯吴良的旧部,天然就跟靖远侯爷隔着一层,就算靖远侯爷真要邀请中层勋贵,也应该去邀请曾在其麾下为将的那些。
怎么都轮不到他赵德汉啊!
但不管情况如何,帖子都是货真价实的。
而且他自己个也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脏事。
所以基本可以断定,这是件好事,而且是件天大的大好事!
而且这事还要感谢他的女婿孙连城,他肯定在里边起了些作用。
这女婿好,真他娘的好!
皇后娘娘指的这婚事,真是好到没边子了,这才过去多久啊,就能让靖远侯爷,连着他想到他赵德汉!
等回头有功夫了,一定去找找他伙计。
那老小子以前在辽东听用,攒了好几根虎鞭,讨过来跟跟孙连城这姑爷好好补补!
好女婿。
好姑爷!
赵德汉的老妻许氏,跟在丈夫身后下了马车。
也抬头看了一眼靖远侯府。
身为勋贵家的女眷,对于靖远侯爷的份量,那自然是心知肚明,更何况她当初还在皇后娘娘手底下,为大军织布做过衣裳鞋袜。
心中自然也更多了几分敬重,看靖远侯府看的更是姐弟两人。
也是因此,心中是更加的没底,低着头不断地打量着身上的衣裳。
“老爷,您看我这一身,真的行吗?”
赵德汉应声回头,扫了一眼自家老妻,还有他身上那身选了两三天才定下的衣裳。
“行,绝对行!”
伸手帮着老妻整了整衣角,语气之中满是肯定。
“这衣裳是皇后娘娘,给咱家姑娘定亲时赏赐下来的,现在穿着去见靖远侯爷,绝对不算失礼,说不定还能搏侯爷一笑!”
“那就好,那就好……”
有了丈夫的肯定,孙氏脸上终于多了些笑容。
轻轻的整理着身上衣物,同时也在心里不断重复着,之前预演过无数次的话语,还有各种礼节。
比见皇后娘娘的时候还要紧张许多。
没办法,见皇后娘娘好歹知道是因为什么,好歹还有些理由。
不想这次,全程都被蒙在鼓里,什么都猜不出来,虽然已经知道是好事,但也就因为知道是好事,他们才会更加的紧张!
哒哒哒——
哒哒哒——
哒哒哒——
也就在此时,一名亲兵牵着一匹毛色皎洁如月的骏马,从后面走了过来。
赵德汉应声看过去,眉眼之中忽然多了几分不舍。
这是他在府中纠结琢磨了数天,终于才决定下来的礼物。
给靖远侯爷的见面礼。
按照规矩,靖远侯爷下帖子邀他到府一叙,他总得带上件见面礼,可这礼物要选什么?
金银财物?
俗,太俗了!
堂堂靖远侯府,还差这点银子?
那古董字画?
不行,这更不行了!
从来就没听说过靖远侯爷喜欢这个,而且万一他们这水平不行,选了个不怎样的,那不是拍马屁拍成了马蹄子,坏菜了吗!
所以最后纠结了许久,赵德汉才终于一咬牙一跺脚。
把自己这匹最是心爱的那匹追月给牵了出来。
这是他年前砸了两千多两银子,从一个老伙计那里砸过来的。
虽算不上绝顶的好马,更比不过靖远侯爷那匹黑龙,但已经是他能得出手,能入靖远侯爷眼最好的东西了。
好马,好甲,好兵刃。
靖远侯爷就爱这三样,这也算是投其所好了。
再者说这追月他留着也没什么用。
他在京营之中,领的是步军的活计,就算要调去打仗,也是骑马赶路,真拼杀起来也用不着冲阵。
还是要跟着弟兄们,靠着两条腿向前推进,骑着马那他娘的送死!
心里不断如此安慰着自己。
留着没什么大用,就是摆着好看,不如送给靖远侯爷,也算是物尽其用!
可赵德汉看着那毛色皎洁如月的追月,心中依旧是刀割般的疼!
舍不得啊。
但又实在没有法子。
他娘的,早知道这样,当年打鞑子的时候,就不死盯了金银财宝了,多弄几匹好马回来多好,他娘的什么弄了一匹够自己骑就行了。
够个屁啊!
自己个娶媳妇都是越多越好。
骑的玩意,只有一匹怎么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