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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在逃小娇妾,大浪淘沙(1 / 1)

集镇,戏班子后台。

破旧的帷幕后头。

鲜儿坐在一个倒扣的木箱上。对着半块满是划痕的破铜镜,往脸上抹着油彩。

手上的动作很稳,但思绪却飘得很远。

前段时间,王昆带着张二狗那帮人,下乡去“劫富济贫”。客栈里只留下两个新收的笨手笨脚的闲汉看门。

鲜儿没犹豫。趁着两人打瞌睡的功夫,翻窗户跑了。

她又逃了。

这一次,她没往传文逃跑的关东方向去。

天下之大,谭鲜儿发现自己没有可以去的地方了。

老家是不能回的,和老爹闹翻了。

而且在张家大院逗留的那几天,从张家下人的碎嘴里,真真切切地问出了那天晚上的实情。

朱传文那个她从小认定,宁可插草卖身也要救的男人。在听到枪响后,连个照面都没打,直接翻后窗逃命了。

没有半点犹豫。

丢下她一个人,跑得干干净净。

鲜儿心里残留的青梅竹马的念想。被寒冬里的风,吹得一丝不剩。

情郎的滤镜彻底碎了。

她对着镜子,勾勒着眼角。

想起张家那个八岁的傻儿子,鲜儿心里冷笑。

如果王昆那天没追来,她自信绝对能糊弄住那个连男女之事都不懂的小屁孩。

说不定朱传文就不会被吓跑,他们还是一对恩爱的有情人!

是好是坏,谭鲜儿自己也说不清楚。

但至少,不用像跟着王昆那样,那样粗鲁不堪。

一想到王昆,鲜儿的手微微一抖。

那个活阎王,简直不是人。

每天夜里好似用不完的力气,霸道和粗暴,不容半点反抗的索取……

也不知道他怎么吃得消的,白天当土匪打劫,晚上又……

鲜儿脸色瞬间羞得通红。

她咬着牙,深吸了一口气,强行把那个光头的影子从脑子里赶出去。

“绝不能再当个物件,被人买来买去了。”

鲜儿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暗暗发誓,“俺的命,得俺自己做主!”

她给自己立了个誓:

这辈子要是遇不到一个情投意合,且不在乎她失了清白过去的男人。

她宁可孤独终老,宁可绞了头发当姑子,也绝不再嫁人!

“鲜儿!快点勒头!要开戏了!”

师兄掀开破布帘,探进半个身子催促。

鲜儿赶紧收起思绪,应了一声:“哎!来了!”

逃出来后,她无处可去。误打误撞,躲进了这个走街串巷的草台班子。

这是她逃荒以来,过得最踏实、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她惊讶地发现,自己很喜欢唱戏。

而且很有天分。

嗓子亮,身段好,学东西极快。没几天就成了戏班子里,能登台唱配角的角儿。

台下的乡下老少爷们,很喜欢她的扮相和唱腔。每次登台,都能听到满堂的叫好声。

这让鲜儿找到了一种活下去的底气。一种不需要依附男人,也能靠自己双手吃饭的尊严。

她正勒着头。

师父王班主满脸愁容地走了进来。

王班主四下看了看,把戏班子里的十几口人全叫到跟前。特意压低了声音,千叮咛万嘱咐。

“今天都给俺打起十二分精神!”

王班主脸色煞白,语气严厉,“这次请咱们唱戏的主家,是镇上的陈五爷!听见没?!”

众人面面相觑。

“这陈五爷,黑白两道通吃!在县城里势力极大,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

王班主擦了把冷汗:“你们登台,谁要是唱错了一个字,走错了一个台步。

得罪了陈五爷,咱们全班子的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连这镇子都出不去!”

戏班众人听完,脸上全露出了惧色。有几个胆小的师弟,腿已经开始打哆嗦了。

鲜儿攥紧了手里的水袖。

在这乱世,戏子是下九流。随便一个地主恶霸、兵痞流氓,都能像捏死蚂蚁一样捏死他们。

恐惧归恐惧,但戏还得唱。

饭还得吃。

……

河北地界,一处荒山野岭。

硝烟弥漫。

枪声刚刚停歇。

王昆站在一块大青石上。手里端着毛瑟步枪,枪管还在微微发烫。

他带着二十多个手下,刚刚利用地形优势,击退了一拨百十来人的清军绿营围剿。

“神枪大侠”的名头在河北越打越响。劫富济贫,杀地主,杀恶霸。

终于引来了官府的恐慌,绿营兵开始频繁围剿。

虽然绿营兵手里的火器老旧,战斗力极其拉胯。但这一仗,还是让王昆的队伍现了原形。

二狗、铁牛、小山子这三个最早跟着他的老人,确实练出来了。

躲在掩体后头,开枪、退弹壳,手一点不抖,能在枪林弹雨里稳住阵脚。

但后来收编的那些闲汉和流民。

大多是些听见枪响就尿裤子的废物。打起仗来,连枪栓都不会拉,只知道抱着脑袋乱窜。

刚才那一战,虽然击退了清军。

但这帮废物炮灰,又死了三个。被流弹打穿了肚子,或者爆了头。

战场上,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

王昆收起枪。面无表情地看着地上那三具尸体。

“二狗。”王昆声音冷漠,“就地挖坑,埋了。”

张二狗应了一声。

招呼剩下的十几个手下,拿出行军铲,在半山腰吭哧吭哧地挖起坑来。

几个新来的手下看着死去的同伴,忍不住抹眼泪,感叹命不好。

旁边一个满脸横肉的滚刀肉,倒是不以为意。

“怕个鸟!”滚刀肉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

“跟着昆爷这段时间,天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白花花的大洋也摸过。

老子这辈子没这么痛快过,死也够本了!”

土坑挖好,三具尸体被草草扔了进去,盖上黄土。

王昆拔开腰间一壶烧刀子的塞子。

他走到没有墓碑的土坑前,倒了一半烈酒在黄土上。自己仰脖,将剩下的一半灌进喉咙。

火辣辣的。

他看着剩下那些惊魂未定的手下。

“没给死去的兄弟立碑,不是老爷我抠门。”

王昆大声说道,声音在山谷里回荡:“是防着清军那帮狗崽子,回来挖坟戳尸!”

他举起手里的空酒壶。

“兄弟们都是好汉!这笔血债,老爷我记下了!迟早有一天,老爷我要带你们,跟官府算清这笔账!”

这番冠冕堂皇的说辞,瞬间点燃了亡命徒的血性。

“跟着昆爷干!”

“杀光那帮狗官军!”

手下们听得热血沸腾,刚才的恐惧一扫而空,愈发死心塌地。

看着手下们感激涕零的样子。王昆转过身,走向自己的青花马。

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其实他内心对死去的炮灰,没有半点怜悯。他甚至连这三人的名字都没记住。

这就是一场大浪淘沙的游戏。

那些死掉的,就是经不起考验的沙子。

只有像二狗、铁牛这样,在枪林弹雨里活下来,练出胆子,手上沾满鲜血的人,才算得上是他去关东争霸的“精锐”。

至于炮灰。

这逃荒的路上,难民千千万。

只要有粮食,随时可以补充。死几个,根本不痛不痒。

“上马!”

王昆翻身跨上青花马,大手一挥。

“继续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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