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瓶香槟中。
其中两瓶早就被林泽开过一次,如今再次享用,自然少了几分初遇时的青涩。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沉淀,滋味反倒变得更加细腻绵密,每一口都透着勾魂摄魄的醇香。
至于剩下的一瓶,则是实打实的初次开瓶。
丰富的气泡仿佛被封印了许久,刚一入口,便在口腔中疯狂炸裂开来。
那种前所未有的刺激感,直接让林泽爽到了天灵盖,满眼都是满足。
除此之外,林泽对香槟的瓶身要求也是出了名的苛刻。
必须是那种浑圆饱满、曲线傲人的极品。
稍微摸一下,手感还得像凝脂一样滑嫩,简直让人爱不释手。
至于尺寸嘛,林泽倒是不怎么挑食。
大的小的,各花入各眼。
大有大的丰满诱人,小有小的盈盈一握。
凭着林泽那手出神入化的开香槟绝活,无论什么尺寸的香槟,到了他手里,全都被治得服服帖帖的。
不过,有些香槟虽然看着大,但瓶口太松垮,林泽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
无论喝过多少次,他始终只钟情于那些由自己亲手拔掉木塞的极品。
凡是被他开过的香槟,统统都会被藏进专属的酒窖里,谁也别想碰,只供他一个人慢慢回味。
当然了。
世上也有不少人因为年纪大了,虽然心里还惦记着香槟的滋味,但身体实在吃不消,只能向现实低头。
就像中年人不得不在保温杯里泡枸杞一样,这帮老头子喝香槟的时候,还得偷偷往里扔几颗蓝色小药丸,勉强给自己找点乐子。
林泽对这种行为向来是嗤之以鼻,觉得太跌份了。
他年轻气盛,本钱雄厚,完全不需要这种歪门邪道。
一口气连干三瓶香槟,照样龙精虎猛。
只不过。
香槟这东西好喝是好喝,但喝多了也确实醉人。
到了后半夜,林泽和三个极品尤物全都喝得烂醉如泥,直接倒在床上睡死了过去。
等第二天再睁开眼,太阳都快晒屁股了。
要不是门外传来妮娜小心翼翼的敲门声,林泽估计还能再睡个回笼觉。
“主人……”
妮娜站在门外,压低声音汇报道,“邱吉尔先生来了,正在一楼客厅等您呢。”
“知道了。”
林泽揉了揉有些发胀的眉心,从床上坐了起来。看着身边横七竖八、白花花的一大片雪肤,他无奈地摇了摇头,随手扯过一条毯子给她们盖上。
穿好衣服后,林泽这才拉开房门。
“妮娜。”
林泽看着门口俏生生的小女仆,随口交代了一句,“进去收拾一下战场。”
“遵、遵命,主人。”
妮娜低着头答应,顺着门缝偷偷往里瞥了一眼,正好看到里面凌乱不堪的场面,白皙的俏脸瞬间红透了。
当林泽从她身边走过的时候,小丫头眼里却闪过一丝怎么也藏不住的羡慕。
如果可以,她做梦都想让主人也给她开一次香槟。
就算还不到开香槟的程度,哪怕只是像艾琳那样,被主人教着做做奶油泡芙,她也心满意足了。
……
“邱吉尔。”
林泽慢悠悠地走下楼梯,一眼就看到坐在沙发上眉头紧锁的内阁大臣,笑着打趣,“大清早的,哪阵风把您给吹来了?”
“你还好意思问?”
邱吉尔一听这话,差点没气出脑溢血,瞪着眼睛没好气地抱怨:“你自己砸了十万英镑买的兵工厂,到现在连去都没去过一次!你的心得多大啊?真就不怕那厂子彻底荒废了?”
“无所谓。”
林泽往沙发上一靠,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不过才十万英镑而已,多大点事。”
“才十万英镑而已?!”
邱吉尔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气得直拍大腿,“你小子就算再有钱,这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吧?你要是实在钱多得烧手,不如直接送我,装什么大尾巴狼!”
“行了。”
林泽双手一摊,压根懒得解释,只是随口转移了话题,“昨晚我的新店刚开业,你听说了没?”
“听说了!”
不说这个还好,一提到这事,邱吉尔火气更大了,脸色铁青地吼道,“我老婆昨天跑去你店里,居然花了整整五百英镑买了些破化妆品!什么金贵的玩意儿,居然敢卖这个价?”
“才五百英镑?”
林泽故作惊讶地看着他,“我说邱吉尔,你平时在家就这么苛待你老婆吗?”
“才?!”
邱吉尔脸上的肥肉疯狂抽搐,表情都快扭曲了,“你特么知道我身为内政大臣,一个月才领多少薪水吗?我老婆平时买根针都得精打细算,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败家!”
整整五百英镑啊!
这笔巨款,都够买两辆最新款的汽车了,或者直接在伦敦郊区盘下一套带花园的小别墅!
结果现在呢?
全换成了一堆不能吃不能喝的瓶瓶罐罐!
“啧。”
林泽忍不住咂了咂舌,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直接把邱吉尔看得火冒三丈。
“瞪我也没用。”
林泽脸不红心不跳地怼了回去,“就算你把眼珠子瞪出来,钱我也绝对不会退。实话告诉你,昨天我店里的进账少说也有六百万英镑。大把的贵妇眼都不眨就砸出去五万英镑。你老婆才花了区区五百块,你应该烧高香了,这说明她依旧是个勤俭持家的好贤内助。”
“……”
邱吉尔张着嘴巴,被怼得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他感觉自己脑子里全乱了。
六百万英镑?
这个天文数字直接把他的世界观按在地上摩擦。
他虽然是个手握大权的内阁重臣,但几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而且——
林泽说得好像有点道理。
跟那些动辄豪掷五万英镑的疯婆娘比起来,自己老婆花五百块,确实算得上是持家有道了。
这么一想,他竟然连发火的理由都找不到了。
“啧。”
林泽看着邱吉尔这副呆若木鸡的样子,有些想笑。
他随手从兜里摸出一条项链扔了过去,“拿着,带回去给你老婆当赔礼。”
“这玩意儿值多少钱?”
邱吉尔一把接住,看着项链上闪得刺眼的粉色钻石,瞬间警惕起来。
“不贵,也就五万英镑吧。”
“买不起,告辞!”
“白送你的,不要钱。”
“早说嘛。”
邱吉尔手腕一翻,动作快如闪电,直接把项链塞进了大衣内侧口袋,脸色瞬间恢复了平静,“咱们还是聊聊兵工厂的事吧。”
“啧。”
林泽被他这套行云流水的变脸绝活给逗笑了。
这老狐狸,变脸比翻书还快。
“你那个兵工厂……”
邱吉尔刚开了个头,突然又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了。
难道还要继续苦口婆心地劝他,十万英镑买的厂子不能扔着不管?
人家一天就能狂捞六百万英镑,自己这点格局,在人家眼里估计就跟看笑话一样。
换位思考一下。
如果自己走在大街上,看到地上掉了一便士,会弯腰去捡吗?
绝对不可能!
为了这么点破钱弯腰,内阁大臣的脸往哪搁?
起码……起码也得掉个十英镑,才值得他弯下高贵的腰颅吧!
咳咳。
想偏了。
无论如何,堂堂大英重臣,怎么能被金钱腐蚀!
邱吉尔隔着大衣狠狠捏了一把刚到手的钻石项链,眼神重新变得坚毅起来。
“有话直说。”
林泽看他半天不吭声,主动开口,“兵工厂到底出什么乱子了?”
其实林泽打心眼里不怎么在乎这个厂子。
当初全是因为邱吉尔在耳边天天念叨,顺便帮忙牵线,他才掏钱买下来的。
说白了,这就叫有钱任性,随手布下的一步闲棋而已。
这段时间他算是看明白了,倒腾军火这行当,根本没有卖奢侈品来钱快。
军火利润确实不低,但前期投入和制造成本大得吓人。
哪像卖奢侈品,直接从随身空间里进货,空手套白狼,成本低到令人发指。
“关于兵工厂。”
邱吉尔沉默了好一会,最后叹了口气,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厚厚的文件递过去,“我让人给你查了底,写了份详细报告,你自己先过过目。”
“目前厂子的实际情况,跟咱们当初预想的差不多,完全是在赔本赚吆喝。虽然阿姆斯特朗公司把之前军方的订单一并转给了咱们,以后也是直接跟军方做买卖。”
“但军方抠搜得很,靠他们手里漏出来的订单,一年撑死也就赚个几千英镑,根本不够塞牙缝的。”
“如果照现在这个趋势发展,兵工厂每年少说也得亏进去十万英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