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深呼吸了一会儿,冷静下来才叹一口气暗道。
“等等,让我先捋一捋。”
他坐在柔软的地毯上,左手捂着脸,右手撑着地面,脑子里那些翻涌的信息慢慢沉淀下来。
“之前的我应该死了……”
死因这事儿基本清楚了,肯定是跑外卖的时候,过劳加高温,心跳直接停了。
然后他也不太清楚死后的情况,人死之后,到底有没有轮回投胎这一说。只知道他自己的意识,刚好钻进了这具刚断气的身体里重生了。
这个叫陈旭的富二代,昨晚心梗死在这张床上,他正好接盘。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林默情不自禁吐槽了一下。
“所以我这算是鬼上身?借尸还魂?还是夺舍?陈旭会不会也在我身上重生了?”
以前在番茄小说上没少看这类题材,什么穿越夺舍重生修仙的,每天睡前刷三个小时,看过的小说几千本总是有的。
那时候,他躺在出租屋那张吱嘎响的床上,一边啃着凉透了的盒饭一边追更,觉得这些情节离自己十万八千里,可谁能想到,有一天竟然真会发生在他头上了。
“世界真的太奇妙了!”
当脑子里那股从灵魂深处涌出来的信息,完全被消化后,他总算是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了。
在他死后,意外获得,也可以说是觉醒,觉醒一种独属于他的超能力。
这种超能力,能让他每月随机夺舍重生一次,也就是三十天一轮回。而且是到期必死,死法随机。
如果提前自杀,重生也会结束,然后就会继续随机夺舍换人上号。
周而复始,没有尽头。
所以,陈旭大概是真嘎了,不可能在他原来的身上重生,因为这样的超能力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
林默见状,略带遗憾的长叹一口气。
三十天?就不能搞个十年八年的嘛?
他现在是富二代啊,三个女朋友,大平层,兰博基尼,这才刚开始享受呢。
一个月够干什么啊。
不过转念一想,他死了这事儿已经定了,能活过来已经是白捡的命,还是顶配开局。
多少人一辈子都过不上这种生活,他能过一个月,该知足了。
他想到这里,心里又舒服了不少。
上次呼吸还是在常沙那条梧桐巷子里,身上只有十八万六的存款,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现在至少有人叫他宝宝,床垫是真丝的,烟是一百多一包的。
不过乐完之后,他脑子忽然清醒了一下,一个念头冷不丁冒了出来。
“糟了!”
林默猛地坐直了身子,后背绷得紧紧的。
“我手机那几百个G的学习资料还没删呢!”
他送外卖那几年,白天累成狗,晚上回到出租屋唯一的消遣就是躺床上刷手机。
那些网站、那些种子、那些按国家地区、个人喜好分类建好的文件夹,是他三十年来唯一不需要花钱就能获得的快乐源泉。
手机里存了那么多东西,要是被人翻出来,那他林默的死后清白岂不是……
他愣了两秒,然后忽然泄了气,整个人又重新瘫回地毯上。
“算了,死都死了,无所谓了。”
人都没了,还管什么社死不社死。那些东西顶多让他爸妈骂一句“这孩子咋这样”,可他人都没了,他妈就算想骂也找不着人了。
再说了,他现在是陈旭,是那个开兰博基尼住江景大平层的富二代。
外卖员林默手机里有涩涩的东西,关他陈旭什么事?
林默就这么瘫在地毯上,后脑勺靠着床沿,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发了一会儿呆,脑子里那些翻涌的情绪慢慢沉淀下来。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这事比什么学习资料重要一万倍。
林默一骨碌爬起来,一把抓起床头柜上的手机,陈旭的手机,最新款,指纹一碰就解了锁。
他手指有点抖,直接点开浏览器,打字的手速比抢单的时候还快。
他现在必须确认一件事。
这个世界,到底还是不是他原来那个世界?
万一是平行世界,那一切都得重新考虑。
他先看了一眼屏幕顶端的日期。
2015年7月19日,上午十点出头。
林默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日期,确认了一下。
昨天是7月18号,他在那条梧桐巷子里闭的眼,现在醒过来是7月19号,中间隔了将近二十个小时。
时间线对得上,这至少说明他很有可能是穿越到的是同一个时空,不是什么平行世界或者过去未来。
但他还是想确认一下。
林默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里输入了几个关键词。
常沙、外卖员、猝死。
确认。
搜索结果弹出来几十条,他翻了两页,大多是些高温防暑、夏季外卖员工作强度的科普文章,偶尔有几条过去的旧新闻,跟他沾不上边。
他又换了个搜法,把地点缩小到那条巷子的名字,依然没有结果。
什么都没有,没有新闻报道,没有目击者发帖,没有任何人发现那个靠在电动车后座上的外卖员。
他盯着空荡荡的搜索页面看了一会儿,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
按理说警方核实身份需要时间,没这么快上网。
可他忽然很想打个电话回去,打给老家,问他爸妈这两天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新闻。
可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就被他自己按了回去。
说什么?说他死了?还是说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富二代,正在常沙的江景大平层里搂着姑娘睡觉?
这种话电话里根本说不清楚,他爸妈只会以为他是精神出了问题的疯子。
再说了,这种事情,他自己都还没完全消化完,怎么跟别人解释。更何况,夺舍重生是他最大的秘密,是绝对绝对不能告诉别人的。
虽然说了也不会有人信,万一有人信了,那也很麻烦。
林默把手机搁在床头柜上,身子往后一靠,手掌搓了搓脸。
“算了,等过两天再搜搜看。新闻总会出来的,到时候一看就知道是不是我,实在不行就回老家一趟。”
然后他把注意力收了回来。
眼前这些才是他现在该操心的,这具身体叫陈旭,二十五岁,富二代,躺在真丝床单上,旁边还缩着一个叫小鹿的姑娘。
这才是他林默现在的人生。
刚才翻微信的时候他扫了一圈陈旭的聊天记录,心里大概有了数。
陈旭朋友圈子不小,十几个群,但这个时间点,不应该把精力浪费在应付那些饭局应酬交际上面。
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得用在刀刃上。
昨天晚上陈旭是心梗死的,这具身体说是“心血管状态欠佳”,三十天之后随时可能再犯。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他得先搞清楚陈旭名下到底有多少资产,这些东西在三十天之内他能调动多少,以及,最重要的一件事,他得想想怎么利用这一个月,给自己以后的每一次重生铺路。
虽然规则说死了之后,他什么都带不走,但要是把东西藏在什么地方呢?
他可以把钱转移到一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下一次重生的时候再取回来。
这个可能性不小,非常值得试一试。
这个时候,床上传来迷迷糊糊的声音:“宝宝……你坐地上干嘛呀……”
林默扭头。
小鹿半睁着眼,睫毛扑闪扑闪的,被子滑到腰际,露出大片雪白的肩颈和锁骨上深深浅浅的痕迹。
她嘟着嘴,嗓音软得像泡了蜜。
“过来再睡会儿嘛……”
林默看了她两秒,然后从地毯上站起来,重新钻进了被子里。
小鹿往他怀里拱了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又闭上了眼。
可蠢蠢欲动的林默,却没有想着要放过她。
小鹿感受着林默那作乱的手,忍不住喊道。
“哎呀,真的不行了!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