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东印度商行,火铳营
大都以北,百里荒原。
这里是大明划定的禁区,方圆数十里无人居住,只有一片灰褐色的冻土和低矮的灌木丛。
北风从草原方向刮来,卷起漫天黄沙,打在脸上生疼。
荒原中央,却是一片肃杀的演兵场。
「崩崩崩密集的枪声像炒豆子一样接连炸响,白烟一团团腾起,被北风迅速吹散。
一队身穿黄色布面甲的士兵排成三列横队,第一列跪姿,第二列立姿,第三列装填,动作整齐划一,像是一架精密的机器在运转。
每一次枪响,两百步外的靶子上就多一个窟窿。
「崩崩崩崩李骁骑在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上,身披暗黄色黑龙纹布面甲,披著赤金色的披风,在风中被吹得猎猎作响。
他身后的马背上,一字排开七八员大将,皆是五军大都督、副都督,身著各色布面甲,腰间挂著清一色的都督制骑兵刀。
到了他们这个级别,骑兵刀更像是一种装饰和荣誉。
大明朝最顶级的军事将领,此刻几乎全在这片荒原上。
这些人,几乎掌握著如今大明所有的军队。
这时,一名都尉飞马跑来,大声汇报导:「启禀陛下,十轮射击完毕。」
「首轮命中率六成三,次轮六成八,三轮后稳定在七成以上。」
李骁微微点头,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眼神里透出一丝满意。
「比上次强了不少。」他侧头看向身后的将领们。
「诸位,你们觉得如何?」
北军大都督李东水轻轻点头道:「陛下,臣观这些士兵装填虽仍显迟缓,但队列变换已颇为娴熟,命中率也较上次观摩时大有提升。」
「能在两百步外打出七成命中,已经堪用。」
李东江却冷哼一声:「七成?那是打不动的靶子,上了战场,对面的人会跑会躲会还手,能有四成就不错了。」
「而且陛下您看,这些兵装了十发,手上的动作就慢下来了—一火药残渣堵枪眼了,真要打起来,打不了二十发,这枪就成了烧火棍。」
李东水没接话,但微微点了点头,显然认同这个判断。
这火绳铳,说白了就是一支靠燃烧火绳引燃火药、把铅弹推出去的管子。
原理不复杂,很早之前,大明重工部的工匠就把它造了出来。
铁制枪管、木制枪托,结构简单,成本不高。
可问题一大堆。
首先是准头,火绳铳的精度差得离谱,两百步外打人形靶,弹著点能散开好几尺宽。
而明军装备的神臂弩,在同样距离上能把重型弩箭打进一尺见方的靶心,威力还更大,三百步外贯铁甲,穿透力惊人,一箭过去能把人钉在地上。
其次是射速,一个熟练的弩手,每分钟能射三四发,动作行云流水。
火绳铳兵呢?倒火药、装弹、用通条压实、点火,一套流程走下来,能打两发就算不错了。
战场上,你打一枪的功夫,弩手能射你两箭。
最要命的是天气和隐蔽,神臂弩是纯机械,晴天雨天雾天雪天都能用,而且没有任何火光声响暴露位置。
火绳铳呢?作战时枪上必须挂著一根燃烧的火绳,夜里隔著几里地都能看见那一排火星子,伏击、夜袭想都别想。
遇上雨雪大雾,火药受潮,直接哑火。
还有安全风险,每个火绳铳兵身上都挂著火药葫芦,装填时明火和散落的火药近在咫尺,一不小心就是炸膛烧身。
几个兵站得太近,旁边兄弟枪上的火绳一歪,就能把你这边的火药引燃,这种事在训练中已经
发生过好几起了。
因为这些原因,重工部虽然制造出了火绳铳,但李骁始终没有在全军大规模列装,只挑了一批脑子活络、手脚麻利的士兵,组了一个火器营专门操练,当作种子。
现在看来,这颗种子,总算发了芽。
「行了,收队。」李骁摆了摆手,又对著李东江等人道。
「今日把你们叫来,倒不单是为了看火绳铳。」
他看向队列旁边站著的重工部尚书李东志,也是李氏皇族中人。
他身穿一件红色官袍,上前两步,从随从手中接过一只长条形的木匣,慢慢地打开。
匣子里的东西,看起来和火绳铳差不多,一根铁管,一个木托,一个扳机。
但仔细看,枪机上没有夹火绳的夹子,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造型奇特的铁块。
「诸位。」李东志清了清嗓子,声音不大但中气十足。
「陛下让臣今日带此物来,是请诸位大都督看一个新玩意儿,此物出自军械监,名曰一燧发铳。」
「燧发铳?」李东水皱眉。
「这不就是火铳么?换个名字又拿出来了?」
李东志微微一笑:「三哥且慢著急,此铳与之前的火绳铳,有本质之别。」
他举起那支燧发铳,指著枪机上的那个铁块:「此处名为燧发机」。
「内部装有一块燧石,扣动扳机时,燧石撞击下方的钢铁火镰,进发火星,火星引燃火药池中的引火药,从而激发枪膛内的发射药。」
他把燧发铳翻了个面,让众人看清结构:「也就是说一此铳无需火绳。」
此言一出,将领们的神色齐齐变了。
「不要火绳?」李东水眼睛一亮。
「那可就不怕雨雪了?」
「怕还是怕一些的,火药受潮依然是问题。」李东志摇头道。
「但相比火绳铳,燧发枪在潮湿天气下的可靠性已有极大提升。」
「而且没有燃烧的火绳,夜间作战不会暴露位置,伏击偷袭皆可用之。」
李东江一把拿过那支燧发铳,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又举起来瞄了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老三,别说这么多了,给我们演示一下就都明白了。」
李东志抬手示意,一名火器营的士兵上前,接过燧发铳,站到射击位上。
装填倒火药,塞铅弹,压实。
动作和火绳铳差不多,但少了挂火绳的步骤,比之前快了十个呼吸。
「放!」
「崩!」
一声脆响,枪口喷出火焰和白烟,两百步外的人形靶上多了一个洞。
紧接著—崩、崩、崩!
快速装药,连放五枪,一气呵成。
五枪打完,士兵收枪肃立。
靶子被抬过来一五个弹孔,散布在一个碗口大的范围内,其中最远的两弹相距不过四寸。
荒原上一阵沉默。
然后,李东水打破了沉默。
「陛下。」
他转过身,眼中精光四射:「此物————神矣!」
李东江也高兴的点了点头道:「射速快了,准头也好了。」
「而且臣注意到,此兵五枪下来,动作依然利索,未见火绳铳那种堵枪之弊。」
「二哥观察入微。」李东志笑道。
「燧发铳的气密性更好,火药残渣对枪管的影响小于火绳铳,当然,打多了依然要清理,但持续作战能力已远超火绳铳。」
右军大都督李东山则是问道:「此铳的有效射程和威力如何?」
「有效射程两百步,最大射程可达四百步。」李东志答道。
「百步之内,铅弹可击穿明军制式布面甲两层。」
这话一出,现场的气氛更凝重了。
「陛下,臣以为,此物若列装全军,可当十万铁骑。」李东山沉声道。
李骁坐在马上,一直没有说话。
他看著眼前这些将领们的表情变化,心中颇为满意。
他们都是征战多年的宿将,一眼就能看出这种新式火器装备军队后能造成的后果一一阵型要变,战术要变,整个战争的方式都要变。
但他心中想的,比这些宿将要远得多。
火绳铳从诞生到现在,始终被神臂弩压著一头。
论威力、论射速、论可靠性,神臂弩几乎全方位碾压火绳铳。
明军铁骑南征北战,战无不胜,神臂弩功不可没。
一个熟练的弩手,能在百步外把铁甲射穿,能把一个成年男子钉在地上,能在一次冲锋前射出三轮密集的箭雨,把敌阵射成筛子。
火绳铳做不到这些,可燧发枪不一样。
李骁从李东志手中接过那支燧发铳,握在手里掂了掂。
铁质枪管冰凉沉实,木托贴合肩窝,扳机扣动时有清脆的咔嗒声。
这东西,已经追上了神臂弩,甚至在很多方面开始超越。
不是因为威力更大,不是因为打得更准。
而是因为——太容易上手了。
一个士兵想要给神臂弩上弦,至少需要四到六石的臂力,连续射击二十次之后,手臂酸软得连刀都举不起来。
而燧发枪呢?
扣一下扳机就行,一个十岁的孩子都能做到。
一个合格的神臂弩手,需要经过两到三年的训练,才能形成真正的战斗力。
而一个燧发枪手,从零开始到上战场,只需要两到四周。
这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一个能熟练操作神臂弩的老兵,他的培养成本,相当于十个、甚至二十个燧发枪手。
在动辄需要数万大军的战争中,这种差距是决定性的。
北军大都督李东水似乎是感受到了李骁心中所想,忽然道:「陛下,臣有一虑,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
「陛下,咱们大明铁骑,天下无敌,仅凭铁骑、神臂弩、火炮三者,便足以纵横天下,无人能挡。」
「即便是没有这火铳,咱们也一样是天下第一。」李东水顿了顿,声音压低了一些。
「可若是这燧发铳被敌人学了去,反过来对付咱们,此物百步之内能击穿布面甲,对我军骑兵的威胁极大。」
「臣担心————」
他没有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怕技术泄露,怕敌人掌握了同样的武器,怕大明的优势被抹平。
李骁看了他一眼,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环顾了一圈在场的所有将领。
「你们呢?也有这个担心吗?」
将领们面面相觑,没有人否认。
李东江第一个开口:「臣以为,老三所言不无道理,敌人若得到此物,以之对付我军骑兵,确实是一个威胁。」
李东山也点了点头:「臣附议,保密之事,须慎之又慎。」
李东水继续说道:「臣的意思是,此物暂时只在禁军中使用,严密封锁技术,不让外泄。」
「待我大明一统天下、再无外敌之后,再行推广也不迟。」
这番话,说得很「稳妥」。
李骁却笑了。
他想起了一些很远很远的事情,远到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知道。
前世的满清八旗,不就是这么想的吗?
依仗著八旗兵弓马强横,固步自封,为了避免汉人掌握了火器推翻满清,甚至全面禁止火器的研发。
结果呢?聪明反被聪明误,被白皮猪用火器打得满地找牙,割地赔款,丧权辱国,最后连江山都丢了。
这种事情,不能发生在大明。
「三叔,你说得对,敌人若得了燧发铳,确实能威胁我军。」李骁沉声说道。
「可是,因为怕敌人学了去,所以藏起来不用,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这不是办法,这是最蠢的行为。」李骁的语气依然平静,但每一个字都像是钉子钉在地上。
「你藏起来,敌人就不学了吗?你能藏多久?一年?十年?一百年?敌人从别的渠道学去了,你的兵还不会用,到时候你拿什么跟人家打?」
荒原上一片寂静,只有风声和远处火星子被吹散的细微声响。
「大明铁骑,天下无敌。」李骁抬起头,目光从每一个将领脸上扫过。
「可是世间哪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大唐军队当年如何强盛?」
「安西都护府的铁骑纵横万里,吐蕃、大食、突厥,哪个不是被打得跪地求饶?可后来呢?」
「固步自封,武备废弛,还不是亡了?」
「咱们大明的铁骑,今日无敌,可若是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只需百年过后,恐怕就————」
他没有说完,但所有人都听出了他话里的分量。
「所以,我大明要做的,就是要永远保持开拓创新。」
「只有不断地进步,不断地研发更新更强的武器,才能永远保持无敌。」
「敌人学会了火铳?没关系,咱们就研发出更厉害的火铳,一样消灭他们。」
「敌人有了炮?咱们就造更大的炮,打得他们连影子都找不到。」
他转过身,目光看向远处灰蒙蒙的地平线,声音忽然低了下来,像是在自言自语:「而且————
他没有说下去。
但他胸腔里装的却是更大的野心。
如果把敌人都杀光了,就不用担心技术泄露了。
白皮猪?统统亡族灭种。
男人一个不留,土地归华夏所有。
把大明的子民迁移过去,与当地女子结合,几代之后,那些地方就都是华夏的疆域,那里的人都是华夏的子民。
就算是几百年后,东方和西方爆发战争,那也是肉烂在锅里。
东瀛倭寇?在大明西征灭族白皮猪之前,就会先把他们灭了。
所有倭寇阉了去挖矿修铁路,女子为奴为婢,岛上的金银铜矿全是大明的。
南洋诸国?天竺三哥?非洲大陆上的黑鬼?
对大明来说,不过是一群圈养的牛马耗材。
需要了就去抓,往死里用,用完了换一批新的,这些人都是华夏子民脚下的达利特」。
总有一天,这世上的大洋大洲,全是华夏的,华夏子民统御寰宇,血脉遍布全球。
这些话,李骁没有说出口。
但他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传旨。」李骁的声音忽然变得干脆利落,打断了所有人的思绪。
「军械监继续将燧发铳」改良优化,朕给三个月的时间,定型之后,即可量产。」
「遵命!」李东志躬身应命。
「重赏。」李骁又看向远处的工匠们。
「参与燧发铳研发的大匠,每人赏银元千块,三进三出的宅院一套,东瀛女奴两名,罗斯女奴两名,天竺女奴两名。」
「为首的,加爵位男爵,世袭罔替。」
工匠们得知赏赐后,全都高兴不已。
「臣等—叩谢陛下天恩。」
这些人,才是大明真正的财富。
李骁重视人才,尤其是那些动手能力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高技术工匠。
给他们名利,给他们宅院,给他们女人,让他们安心做事、做出好东西来。
大明要的不是那些只会空谈的腐儒,而是能造出燧发铳、能炼出精钢、能造出更大更好的船和炮的实干家。
「杨铁柱。」
一个身穿百户甲胄的年轻将领应声而出,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抚胸低头:「臣在!」
这人约莫二十岁左右,面容坚毅,一双眼睛又亮又沉,跪在那里身板挺得笔直。
是当年李骁从死人堆里捡回来的孤儿,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他是最早这批火绳铳部队的将领,从士兵做到百户,靠的不是关系,是一枪一枪打出来的。
「柱子,朕以你原本统率的火绳铳部队为根基,正式建立燧发铳部队。」
「番号一火铳营,直属朕管辖,只听从朕的命令。」李骁沉声道。
「招兵,扩编,人员暂定一千人。」
「要求学历至少中等武备学堂毕业,背景调查要严格,每一个人的祖宗三代都要查清楚。」
「这事你去找锦衣卫配合,朕会给张石头打招呼。」
杨铁柱的呼吸微微一滞。
一千人。
直属皇帝。
火铳营。
他从一个快要饿死的孤儿,到今日统兵千人的将领,这世上的事,谁能说得准呢?
「臣定不辱命,臣以性命担保,火铳营必成大明精锐。」
「好。」
李骁点了点头:「干好了,你就是正式的千户。」
「臣万死不辞!」
他退下之后,李东水、李东江等人已经按捺不住了,纷纷围著李东志要那支燧发铳亲自试射。
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著战术一以后步兵怎么摆阵型,骑兵怎么配合火铳兵,燧发铳能不能装备到斥候部队————
第二日,天色刚亮,李骁就到了军机处。
案几上堆著两尺来高的奏折,都是昨日和今日各地送来的。
他随手拿起最上面那一封,看了一眼封皮—《东海水师总兵张顺呈报东莞情形折》。
拆开,细读。
张顺的字写得一般,但条理清晰,把事情一件件说得明明白白一抵达东莞后的防务部署、港口建设进展、与当地大宋残余势力的交涉、水师日常巡逻辑————最后是那件事。
————臣奉陛下密令,已向陈氏、刘氏、黄氏三支船队发放靖海义民牙牌。」
「三支船队合计大小船只二百六十七艘,人员五千二百余人,均已签署牙牌契约。」
「南洋、东瀛、琉球三地向为海盗渊薮,亦为商路咽喉,臣以为,以夷制夷、以盗制盗,可收不战而屈人之兵之效,且可为我大明商船开辟安全航路,一举两得。」
「此策若行之有效,臣请逐步扩大牙牌发放范围,最终使我大明海域百里之内无一海盗,千里之内无一敌船。」
李骁看到这里,轻轻点了点头。
张顺这人,有能力。
能够将朝廷的政策执行下去就是好官,就是好将军。
所谓国策,就是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
剿灭海盗容易,但剿完之后呢?
那片海域不会因此就变安全,新的海盗会从别的地方冒出来。
与其这样,不如把一部分海盗转化成自己的工具,让他们去咬别人,既减少了敌人,又增加了
帮手,还不用自己出钱出人。
这笔帐,李骁算得很清楚。
他在奏折上批了几个字:「所奏俱悉,策甚善,著即照此办理,后续扩牌事宜候旨。」
写完,放下笔,又拿起下一封。
这一次,封皮上的字让他微微一顿《内务府大臣李东昆奏陈印度事务折》。
李东昆,内务府大臣,李骁的堂叔。
内务府管著皇家的钱袋子,也管著很多不能放在明面上的事,比如对外的情报渗透、商业操控、以及一些不方便由朝廷正式出面的「脏活」。
拆开奏折,里面的内容密密麻麻写了十几页。
李骁一目十行地看完,又从头细读了一遍。
自从东汉以来,中原对印度的称呼一直是「身毒」或者「天竺」。
但唐玄奘从印度返回大唐后,写了一本《大唐西域记》,里面指出「天竺」等旧称并非正音,应根据梵语正名为「印度」,意为「月亮」。
几百年过去:「印度」这个称呼在中原是越发普遍,叫「天竺」的人反而越来越少了。
李东昆在奏折中写道,大明虽然已经兵不血刃地拿下了吐蕃,与印度次大陆的北方诸邦有了直接接壤,但此时大举征伐印度,尚不可行。
原因有三。
其一,印度人口众多,据各处情报汇总,整个印度次大陆的人口不下数千万,虽分裂为数十个邦国,但总人口基数摆在那里,以大明如今的兵力,不可能一口吞下。
其二,印度气候湿热,雨季漫长,瘴气弥漫,疫病丛生。
大明的军队在北方草原和中原地区战无不胜,但从未在热带雨林中作战过。
大军一旦深入,非战斗减员将难以估量。
其三,距离遥远,后勤补给线太长。
从吐蕃边境到印度腹地,少说也有两三千里,翻山越岭,道路艰险,粮草辎重运过去,十成里要损耗七八成。
因此,李东昆的建议是—不急著打,先慢慢渗透。
以商业手段为主,军事力量为辅,用经济杠杆撬动印度次大陆,逐步建立大明的势力范围。
具体措施有三。
第一,由内务府牵头,联合各大商行,共同组建一个大商行,专门负责经营印度的生意。
之所以要联合,是为了防止各大商行在印度各自为战,为了抢生意互相压价、互相拆台,反而让印度那些邦国占了便宜。
一个统一的商行,可以统一定价、统一采购、统一对外,把利润最大化。
第二,商行的主营业务之一是人口生意。
印度人口众多,且种姓制度下底层贱民多如牛毛,这些人没有任何政治权利,被抓被卖也不会有人过问。
可以在印度当地设立「采购站」,从各个邦国的领主手中购买战俘、罪犯、以及欠债无力偿还的贱民。
在当地完成阉割手术后,运回大明,卖给各大矿山、铁路工地、盐场、港口等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地方。
第三,印度的白皮女人在大明很受欢迎。
印度高种姓女子皮肤白皙、五官深邃、身段窈窕,且从小接受服从驯化,性格温顺,比东瀛女子更受大户人家的青睐。
目前一个印度高种姓女奴在大明的黑市上能卖到一百块银元以上,如果正规化经营,利润只会更高。
此外,印度的香料、珍珠、药材、象牙、宝石等物产也极其丰富,比南洋只多不少。
如果能打通商路,把这些东西源源不断地运回大明,其利润将是天文数字。
奏折的最后,李东昆写道:「此商行乃内务府牵头、各大商行共同出资合办,不同于寻常商号,需请陛下亲自赐名,以示其特殊地位。」
李骁沉思一会后便提起笔,蘸了朱砂,在奏折的末尾写下五个字。
「东印度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