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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3 章 狍子踪迹(1 / 1)

李向阳取出一颗钢珠,放进皮兜。

兄弟俩借着树干遮挡,放轻脚步靠近红松。

抬头望去,一根距离地面七八米的粗树杈上,果然蹲着一只灰黑色松鼠。

它抱着一颗松果,正低头啃食,尚未发现树下的李向阳兄弟俩。

李向阳站稳身体,左手握住弹弓架,右手捏着皮兜缓缓向后拉。

压脉带绷紧后,他眯起眼,将钢珠的落点锁在松鼠头部。

手指一松。

“嗖!”

钢珠穿过枝叶间的空隙,准确打中松鼠脑袋。

一声闷响后,松鼠身体猛地僵住,从树杈上掉进厚厚的腐叶层。

李向涛走过去,将松鼠捡起来,装进骡车旁的空麻袋。

松鼠头骨已经碎裂,身上的皮毛却十分完整。

有了第一只收获,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里,李向阳顺着夜王的指引,又用弹弓打下了四只松鼠。

每一只都打在头部,皮张没有留下弹孔。

数量虽然不算多,几张完整松鼠皮硝制好以后,照样能卖些钱。

离开松树林,骡车继续向前。

快到中午时,来福忽然在一片带刺灌木旁停下。

它将鼻子贴近地面,急促嗅了几下,随即压低身体,尾巴绷直,死死盯着灌木深处的一处草窝。

李向阳一看便知道,里面藏着野兔。

他没有让来福直接冲进去。

来福牙尖爪利,真在灌木里跟野兔撕咬,很容易把兔皮抓烂。

李向阳收起弹弓,从骡车上取下勃朗宁,拉动枪机将子弹送入枪膛。

随后,他朝李向涛打了个手势,示意弟弟绕到灌木另一侧。

李向涛提着双管猎枪,放轻脚步绕到斜后方,堵住野兔最容易逃跑的方向。

等弟弟到位,李向阳捡起一截枯枝,朝来福盯着的草窝砸了过去。

“哗啦!”

枯枝落进灌木,一只体形肥大的野兔立刻从草窝里蹿出,贴着枯草地向前狂奔。

李向阳手中的勃朗宁同时抬起,枪口跟着野兔的奔跑方向平稳移动。

短暂锁定后,扣下扳机。

“啪!”

小口径枪声在林间响起。

野兔头部中弹,身体借着惯性向前滚出几圈,撞在一根倒木旁不再动弹。

来福见猎物倒下,这才冲过去,叼着野兔跑回李向阳身边。

除了头部的伤口,整张兔皮保存得十分完整。

之后没过多久,兄弟俩用同样的办法又打到一只肥兔。

眼看太阳已经升高,兄弟俩走了半天山路,又接连追踪猎物,肚子都饿了。

李向阳选了一处背风、视野开阔的缓坡作为休息点。

周围几十米内没有浓密灌木,大型野兽不容易悄悄摸到近前。

来福守在外围,夜王则停在坡顶高树上继续警戒。

李向涛捡来干燥松枝和枯叶,生起一堆火。

李向阳找了块平地,放出安全屋。

拿出里面齐全的调味料。

抽出侵刀,将其中一只野兔剥皮、开膛。

完整兔皮被反卷起来,挂在树枝上晾着。

野兔肉瘦,直接烤容易发干。

李向阳从干粮袋里取出一小块凝固熊油,在兔肉表面薄薄抹了一层,又用削尖的树枝将整只兔子串起来,架在火堆上慢慢翻烤。

随着火焰炙烤,兔肉逐渐变色,表面泛起油光。

油脂滴进火里,火苗顿时向上蹿起,烤肉香也在林中散开。

深山里生火烤肉,血腥味和香味都有可能引来野兽。

兄弟俩没有因此大意。

李向阳将五六半放在手边,枪膛里暂时不上弹,需要时拉动一次枪栓便能射击。

勃朗宁也放在旁边平整的石头上。

李向涛坐在火堆另一侧,虎头双管横放在腿上,大砍刀则靠在身边。

来福一边盯着火上的兔肉,一边竖着耳朵听周围动静。

夜王蹲在高处,偶尔转动脑袋,查看林间是否有东西靠近。

兔肉快熟时,李向阳抓了少量粗盐,均匀撒在表面。

确认最厚的地方也已经熟透,他才用侵刀割下兔后腿和大半边兔肉,递给李向涛。

“吃吧,多吃点。”

“下午还不知道要走多少路。”

李向涛接过兔肉,没有客气,吹了两下便低头大口撕咬。

来福也分到一块没有撒盐、已经烤熟的带骨兔肉,叼到一旁啃食。

李向阳又切了几条生兔肉,吹响口哨。

夜王从树上滑落,用利爪抓住肉条,吞下几口后又飞回高处。

火堆旁很快只剩下木柴燃烧的噼啪声,以及兄弟俩吃东西的动静。

这一上午,他们没有遇到能换大钱的大猎物,只打到几只松鼠和两只野兔。

不过,李向阳没有气馁,也没有打算就此返回断崖山。

他咽下嘴里的兔肉,隔着跳动的火苗,望向山沟深处那片更加幽暗的老林。

休息了一阵,吃饱喝足后,李向阳并没有急着原路返回。

站起身,用脚将地上的篝火彻底踩灭,又让李向涛拿铁锹铲来几大块土,严严实实压在还冒着烟的余烬上。

在山里讨生活,防火的规矩早就刻进了骨子里。

直到确认下面不可能再留下火星,李向阳这才端起枪,带着李向涛沿前方那条若隐若现的兽道,继续往深处摸索。

来福吃饱后,精神头正足,走在最前面开路。

夜王则像一道没有重量的黑影,在林冠上方悄无声息地滑行,时不时落在视野开阔的大树顶上,居高临下观察周围的动静。

兄弟俩在幽暗的老林子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周围除了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安静得有些反常。

他们盼着能碰上的黑瞎子、马鹿,或者成群结队的大野猪,始终没有露出半点踪迹。

不过,李向阳很快便在一片灌木丛旁停下了脚步。

地上有几处刚被啃过的嫩树枝,虽然叶子还没长出来,断口处渗着新鲜汁液。

旁边那片湿软的烂泥地上,散落着几串不算大的蹄印。

李向阳蹲下身,伸手拨开地上的枯叶,下面露出几枚尚未彻底干透、表面微微泛着湿光的椭圆形粪便。

来福也凑过来,低头在粪便和蹄印上仔细嗅了几下。

随即,两只耳朵猛地竖起,立刻望向山沟右侧的那片阳坡。

李向阳伸手摸了摸地上的蹄印,心里已经有了数。

这是一头刚从附近经过不久的狍子。

从蹄印深浅和步幅来看,数量不多,十有八九是单独出来觅食的。

来福弓起身子,刚想顺着气味追上去,李向阳眼疾手快,一把按住了它的大脑袋,压低声音喝道:

“老实待着,别动。”

狍子虽然号称“傻狍子”,好奇心重,胆子却小得很,耳朵和鼻子都灵。

哪怕踩断一根枯树枝,都有可能把它惊得瞬间蹿出去。

一旦让来福提前出声,那家伙在林子里跑起来跟一阵风似的,再想追上就难了。

李向阳转过身,将那把轻巧的勃朗宁SA-22小口径步枪收起来,反手取下背在身后的五六半。

狍子虽然远没有黑瞎子和野猪危险,体形却比野兔大得多,少说也有几十斤。

勃朗宁威力偏小,如果不能一枪打中脑袋或者要害,很容易只把猎物打伤,让它带伤逃进深山。

五六半的射程和杀伤力更有保证,只要打中躯干要害,基本就能一枪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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