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小说网>女生耽美>红楼之逍遥庶子无所谓> 第2章 饮迷汤历劫三世苦,终此生投身入豪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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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饮迷汤历劫三世苦,终此生投身入豪门2(1 / 1)

第二次睁开眼睛,林淮第一件事是想到,那碗孟婆汤还是没奏效,自己依旧带着记忆!

他环顾四周,裹着自己的襁褓是碎花的,周围人的称呼也不太对——他们叫他“囡囡”。他心里一沉,在襁褓里摸了一把,然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女的。他这辈子是个女的。

“算了,”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女的就女的吧,只要时代好一点,环境好一点,女的也能活出名堂来。武则天还是女的呢,上官婉儿还是女的呢,说不定我——”

他没能把这个念头想完,因为他很快发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问题:语言还是听不懂。

但和上辈子那种完全陌生的中古汉语不同,这次的语言他隐约能捕捉到一些熟悉的音节,像是某种汉语方言的古老版本,偶尔有几个词能猜出大概的意思。这至少说明时代比上辈子要晚一些,汉语的发音已经开始向现代方向演化了。

凭借上辈子学会的话语,这次总能听懂个七七八八了。

和上辈子的穷山沟不同,这次他出生在一座城市里。之所以能判断出是城市,是因为他能听到外面的嘈杂声——车马声、叫卖声、争吵声,虽然那些声音和他认知中的城市噪音完全不同,但那种密集的、混乱的、充满生命力的喧嚣,是只有城市才有的背景音。

虽然新生儿的视力有限,但林淮还是能看出那个抱着他的男人身上穿着某种金属质感的衣物。不是普通的衣服,是铠甲,铁片编成的铠甲,上面还有暗红色的痕迹,像是干涸了很久的血。

军人。这辈子的父亲是个军人。

林淮的心稍微放下了一点。军人好啊,军人至少能吃饱饭,有稳定的收入,社会地位可能不高,但总比上辈子那个连铁器都没有的山沟沟强一万倍。

他错了。

他大错特错。

两三个月大的时候,他开始从周围的对话中捕捉到越来越多的信息。这辈子的母亲是个话多的人,喜欢抱着他絮絮叨叨地说些家长里短,虽然大部分内容他都听不太懂,但几个反复出现的关键词逐渐让他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图景。

“兖州”——这个词他听懂了。兖州,古代九州之一,大概在今天的山东西南部和河南东部一带。能被称作“兖州”而不是其他什么名字,说明这个时代至少已经有了相对稳定的行政区划。

“朱”——母亲反复提到一个姓朱的人,语气里全是恐惧和厌恶。提到这个人的时候,母亲的声音会压得很低,像是怕被隔壁听到似的,眼睛会不由自主地往门口瞟,手指会下意识地在襁褓上收紧。

“兵”——这个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起初林淮以为母亲只是在说父亲当兵的事,后来才渐渐明白,她说的不是“兵”这个职业,而是“兵”这个现象。兵来了,兵走了,兵又来了,兵又走了。每一个“兵”字的后面,都藏着一条被省略的、血淋淋的句子。

一岁生日刚过,林淮终于从父亲和同袍的一次对话中听到了一个让他脊背发凉的名字。

“朱温。”

父亲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声音在发抖。林淮不会听错,那个握惯了刀剑、杀人不眨眼的中年男人,在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声音确确实实在发抖。

林淮僵在襁褓里,大脑飞速运转。朱温,五代十国,后梁。他穿越到了中国历史上最混乱、最血腥、人命最不值钱的五代十国时期。

这个时代的特点是:五十三年间,中原地区换了五个朝代,十四个皇帝,平均每个皇帝在位不到四年。这还不算那些割据一方的十国。这个时代的另一个特点是:军阀混战,民不聊生,人吃人不是新闻,而是日常。

他忽然理解了为什么兖州这个地方能被反复提起——兖州在五代十国时期是兵家必争之地,今天归这个节度使,明天归那个节度使,后天可能就变成了无人区。理解了为什么父亲身上的铠甲总是带着干涸的血迹——不是杀敌留下的,就是杀百姓留下的。

他理解了为什么母亲提到“朱”这个姓的时候会像见了鬼一样——因为朱温这个人,在历史上就是以残暴著称的。

但他真正理解“人命不值钱”这句话的含义,是在两岁那年的冬天。

那年冬天格外冷。雪下了整整一个月,城外的庄稼颗粒无收,城里的粮食价格飞涨到了一个让人绝望的数字。

林淮的父亲已经三个月没有领到军饷了,不是因为朝廷不发,而是朝廷自己都快不存在了。城外的叛军围了三个月,城里的粮食一天比一天少,先是树皮,然后是草根,然后是皮革,然后是——

林淮不敢往下想了。

母亲把最后一把米熬成粥,喂给林淮,自己什么都没吃。父亲靠在墙上,铠甲已经卖了换粮,身上只剩一件单衣,嘴唇干裂出血,眼睛却亮得吓人。那种亮不是希望,是某种更原始、更可怕的东西。

“城里开始换孩子了。”父亲说。

母亲没有说话,只是把林淮抱得更紧了一些。

林淮听说过“易子而食”这个词。在历史书上,在纪录片里,在那些冷冰冰的文字和数据中,这四个字只是一个成语,一个知识点,一道考试题。他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这个成语会变成一个真实的、正在发生的、和他性命攸关的现实。

第三天,父亲带回来一个小女孩,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比自己大不了多少。

母亲看着那女孩,又看了看林淮,忽然哭了。那种哭和上辈子的母亲不一样,上辈子的母亲哭是因为悲伤,这辈子的母亲哭是因为如释重负。她松开林淮,把她交给父亲,用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了一句:“下辈子投个好人家。”

林淮花了整整三秒钟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他被换了。父亲用他,换了一个别人家的女孩。

而他被换去的那个“别人家”,要的也不是一个女儿。在那座被围困了三个月的城池里,没有人想要一个多余的、不能干活的小女孩。他们要的是一个能吃的、新鲜的、没有病的——

林淮没有来得及经历后面的过程。

不是因为他死了,而是因为他选择了不去经历。当那个陌生的男人把他从父亲怀里接过去的时候,当那只粗糙的大手捂住他的嘴的时候,当一股浓烈的蒜臭味扑面而来的时候,他的意识像一根绷得太久的弦,终于断了。

不是生理上的死亡,而是意识上的逃离。他的灵魂从那个两岁的女孩身体里飘了出来,像一缕烟,穿过城门,穿过雪地,穿过那些饥饿的、绝望的、不再被称为人的存在,一路飘回那条灰蒙蒙的路上,飘过那些灰白色的植物,飘到石头桥前,飘到那张桌子前面。

他站在孟婆面前,浑身发抖。

不是冷,是恐惧。那种恐惧不是来自于对死亡的畏惧,而是来自于对人性的彻底崩塌。他活了两辈子,第一次真正理解了什么叫“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那些吃人的、被吃的、换人的、被换的,他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眼睛里甚至没有恶意,只有一种比恶意更可怕的东西——寻常。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寻常。就像呼吸一样寻常。

孟婆看着他的眼神变了。不是之前那种看大白菜的平淡,也不是第二次见面时那种老师看差生的微妙,而是某种更深沉的东西,像是在看一个被命运反复捉弄却始终不肯放过的人。

“这次忘了吗?”孟婆问。

林淮摇了摇头。不,他什么都没忘。他清楚地记得那那个换来的女孩的样子,记得母亲松开她时手上那些冻疮的形状,记得父亲眼睛里那道光亮得有多可怕。他记得所有事情,每一件都像烙铁一样印在他的灵魂上。

“为什么投胎还能往古代投?”他问,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世界在往前走,时间在往前走,为什么我投胎能投到几千年前去?这不合理。这不科学。这不——”

“世界就是个大轮回。”孟婆打断了他,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现在,过去,未来,都在一个大轮回里。你以为的时间是条直线,其实是个圆。你今天往前走了一万里,明天可能就回到了起点。你的灵魂投胎去古代,和投胎去现代,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林淮张了张嘴,想反驳,想质问,想说出一大通道理来证明这不公平,但他发现自己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因为那些话在孟婆的解释面前,全都变得毫无意义。

“我不想投胎了。”林淮说。

“不行。”

“我不想带着记忆投胎了。”

“我说过,多来几次就忘了。”

林淮沉默了。他站在那张桌子前面,看着桌上那碗还冒着热气的汤,忽然觉得自己上辈子加这辈子看过的所有穿越小说都是天大的笑话。

那些书里的主角,穿越到古代,下生就会当地语言,轻松混进上流社会,每每抱得美人归,最终都会权倾朝野。

他们从来不会遇到语言不通的问题,从来不会因为表现得过于早慧而被当成妖怪,从来不会出生在穷山沟里,从来不会被换走然后——

他干呕了一下。

“第三次。”孟婆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像是多了点什么。林淮抬起头,看见老太太的脸上浮现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表情,像是叹息,又像是某种古老的、早已被遗忘的慈悲。

“这是第三次了,”孟婆说,“按照以往经验,投胎三次之后,什么就都忘掉了。”

“那我要是还带着记忆投胎,我早点死,回来再喝一次是不是就行了。”林淮问。

“不行,”孟婆顿了顿,浑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罕见的光芒,“自杀算横死,不能投胎,只能魂飞魄散。”

“感觉也比现在强,我真的不想再带着记忆活着了,没有之前的记忆,以为世界就应该是那个样子,会不会好一点。”

“这次喝完汤,你什么都别想。别想着怎么活下去,别想着怎么出人头地,别胡思乱想。你就安安静静地当一个普通人,当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普通人。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该死死。你越是想要记住什么,就越是忘不掉。你越是想要活成什么样,就越活不成。”

林淮愣了愣,然后苦笑了一下:“这不就是摆烂吗?”

“什么叫摆烂?”

“就是……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都不在乎了,爱咋咋地。”

孟婆想了想,竟然点了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这次你什么都别想,把脑子放空,把心放空,把自己当成一张白纸。记忆这东西,你越是想抓住它,它就越是抓着你。”

林淮端起那碗汤,没有马上喝。他看着碗里浑浊的液体,倒映出自己模糊的面孔——格子衬衫,乱糟糟的头发,一双被命运折腾得失去了光彩的眼睛。

“你保证,”他说,“下一次是我最后一次带着记忆投胎。”

“我保证。”

“你保证我不会一出生就死。”

“我尽量。”

“你保证不会让我再被人——”

“我保证。”

林淮闭上眼睛,仰头把汤喝了个干净。板蓝根,甘草,涩。然后他走上桥,脚步比前两次都要轻。不是因为不害怕了,而是因为他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害怕也没有用。在这个连时间都是个圆的世界里,他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走下去。

而孟婆在他身后摇了摇头叹息道:“真是高看我了,我能保证个什么……”

黑暗。

然后,光明。

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件事不是确认性别,不是辨认语言,不是分析时代,而是——大哭。

不是因为害怕,不是因为痛苦,而是因为他想起了孟婆的话:什么都别想。但他还是想了。他清楚地记得所有事情——林淮、山沟、兖州、被换来的女孩、那个被捂住的嘴。他什么都记得,一样都没忘。

他哭得撕心裂肺,不是因为委屈,而是因为记忆这东西,就像刻在灵魂上的疤,你以为它愈合了,其实它一直在那里,只是你暂时没有看见它。

“三爷这是怎么了?哭得这么凶?”

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林淮透过泪水模糊的视线,看到一个梳着双环髻的丫鬟正俯身看着他,脸上全是心疼。丫鬟穿着一件半新的藕荷色比甲,料子虽然不是顶好的,但干净整齐,和他前两辈子见过的那些粗布麻衣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东西。

“刚生的孩子,哭了才好。”另一个声音说,年纪大一些,语气沉稳。

“会不会是饿了?奶娘哪儿去了?”

“就在外屋候着呢,我去唤她进来。”

林淮渐渐止住了哭声,不是因为不哭了,而是因为他开始注意到一些细节。

这个房间。不是土坯房,不是草房,是正经的青砖瓦房。窗户上糊着白色的窗纸,虽然不透明,但光线透进来的时候柔和而均匀。床是雕花的,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木料,但做工精细,边角磨得圆润光滑。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混着奶香和某种说不上来的花果清甜。

丫鬟。他有丫鬟。

语言。他能听懂。不是中古汉语那种让他崩溃的古音,而是一种介于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之间的官话,虽然他现在的身份是个婴儿,但那些丫鬟说的话,他能听个八九不离十。

三爷。她们叫他三爷。

林淮的大脑飞速运转,青砖瓦房,丫鬟,姨娘,三爷,檀香,官话——这些元素组合在一起,看来这一世自己也许真的投胎进了富贵人家。

但是他的目的可不是什么富贵人家,这也许比之前的两次在生活上会好一些,但是通过之前的两世他明白了,在古代,生活就是艰辛的,自己要是没有记忆还好些,否则真的不如投生在现代社会的一条狗身上。

不过之前孟婆也说过了,这是最后一次带着记忆投胎了,自己只要不是自杀,随便怎么活,反正他心里想的是,痛痛快快活过这一世,这些个记忆,不要也罢。

正是:

迷汤饮尽恨难消,两世凄凄命若蒿。

再入朱门方梦醒,红楼从此认前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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